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岩石,证券代码:600696)近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高酱”)作为被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根据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黔03民初161号之一),贵州高酱需向原告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相关费用合计约3.01亿元。
该案源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就贵州高酱年产10000吨酱香型白酒技改项目二期及三期一标段土建工程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内容包括:贵州高酱需支付工程款28971.13万元及相应利息(以28971.13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12月3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赔偿停工损失828.64万元;原告对上述工程款就其承建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此外,贵州高酱还需承担案件受理费155万元、保全申请费1万元及鉴定费100万元。
公告指出,本次判决中公司应支付的相关工程款将计入在建工程,而停工损失费、案件受理费等费用将计入当期损益,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 费用项目 | 金额(元) | 承担方 |
|---|---|---|
| 工程款 | 289,711,252.78 | 贵州高酱 |
| 停工损失 | 8,286,422.34 | 贵州高酱 |
| 案件受理费 | 1,550,000.00 | 贵州高酱 |
| 保全申请费 | 10,000.00 | 贵州高酱 |
| 鉴定费 | 1,000,000.00 | 贵州高酱 |
| 合计(不含利息) | 300,557,675.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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