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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股份连续十二月累计诉讼仲裁金额超2.2亿元 占净资产绝对值19.12%

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3:25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龙洲股份,证券代码:002682)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金额约为人民币22,224.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的19.12%。

公告显示,上述累计金额中,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合计约人民币20,093.77万元,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合计约人民币2,130.9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据公告,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尚在进展过程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为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未结案件情况: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立案时间/收到传票时间涉及金额(万元)最新进展
1东莞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被告一: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二:东莞市合盈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2025年11月21日2,726.46一审已判决待生效
2东莞市松山湖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被告一: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二:东莞市合盈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2025年11月21日4,059.45一审已判决待生效
3北京中物振华贸易有限公司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6年2月5日2,835.26网上立案通过,已通知缴纳诉讼保全申请费
4东莞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6年2月6日10,472.60已立案

注:序号1案件一审判决要求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质保义务,并赔偿停运损失470.46万元;序号2案件一审判决要求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质保义务,并赔偿停运损失840.10万元。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案件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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