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资讯】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医疗')近日发布公告,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2026年3月修订版)。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流程,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与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告显示,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各类离职情形。制度对离职生效条件、移交手续、义务存续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体现了公司在治理规范化建设上的进一步完善。
在离职生效条件方面,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董事会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若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占比不足三分之一或缺乏会计专业人士时,原董事在改选董事就任前仍需履行职务,且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对于离职交接,制度要求离职人员在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的移交,并签署交接文件。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离职人员,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程序。
在义务与责任方面,制度强调离职董事、高管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合理期间内持续有效,保密义务则直至相关信息公开。特别规定,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持股管理方面,制度明确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原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持股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 核心条款 | 主要内容 |
|---|---|
| 适用范围 | 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 |
| 辞职生效条件 | 书面报告提交后公司收到之日生效,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 |
| 特殊情形处理 | 导致董事会人数不足或独董结构不达标时,原董事需履职至补选完成,60日内完成补选 |
| 移交要求 | 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数据、事务等全部移交并签署交接文件 |
| 义务存续期间 | 忠实义务在离职后合理期间持续,保密义务至信息公开,至少2年内不当然解除 |
| 持股转让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禁止转让;任期内离职的,特定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25% |
| 责任追究机制 | 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义务的,公司可追偿直接损失、预期利益及维权费用等 |
该制度的修订与实施,将进一步完善三星医疗的公司治理体系,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离职提供明确指引,有助于防范治理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已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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