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讯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01,证券简称:航天晨光)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7%,议案以99.79%的同意率获得通过。
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3月25日在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99号一号楼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康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94 |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00,525,466 |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6.8709 |
公司全体8名在任董事均列席会议,其中张久利、田江权等5名董事及顾冶青等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秘书邓泽刚现场出席会议。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会议唯一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显示,该议案获得高票通过: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200,103,466 | 99.7895 | 224,400 | 0.1119 | 197,600 | 0.0986 |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闻(南京)律师事务所姚希崇、董曼曼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航天晨光表示,本次注册地址变更及章程修订事项将按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信息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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