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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尚国潮(60073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顺利召开 高票通过《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8:2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38,证券简称:丽尚国潮)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相关议案均获高比例赞成票通过。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在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88号loft49创意产业园区2幢1单元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实际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4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75,406,26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7.9064

公司在任董事9人全部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全体高管亦列席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结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99.1968%赞成票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 股273,194,26199.19682,208,3010.80183,7000.001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同样作为特别决议案,表决结果与《公司章程》修订案一致,获得99.1968%的赞成票通过: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 股273,194,26199.19682,208,3010.80183,7000.0014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情形。

律师见证结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双豪、翁连诚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完成,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未来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丽尚国潮董事会表示,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制度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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