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于2026年2月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登记,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相应增加,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告显示,公司已办理完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的登记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增加64.4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办理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068.4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1,132.80万元,总股本由41,068.40万股增加至41,132.80万股。
鉴于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进行修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068.40 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132.80 万元。 |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068.4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132.8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关于审批程序,公司表示,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提醒,预留授予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编号:202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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