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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100万股遭冻结 合计持股88.04%已被标记或冻结

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9:2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46,证券简称:万通发展(维权))于2026年2月1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所持有的100万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此次冻结股份占万通控股持股总数的0.47%,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公告显示,万通控股作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与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2,484,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6%。截至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被标记/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股)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嘉华控股288,184,77014.83%0288,184,770100%14.83%
万通控股214,299,41911.03%24,873,629129,310,00071.95%7.94%
合计502,484,18925.86%24,873,629417,494,77088.04%22.77%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累计轮候冻结625,420,87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124.47%,占公司总股本的32.19%。

本次万通控股被冻结的100万股股份,冻结起始日为2026年2月12日,到期日为2029年2月11日,冻结机构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冻结原因为司法冻结。该部分股份为非限售股。

对于此次股份冻结事宜,万通控股及嘉华控股表示,其与公司经营业务独立,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业务履行等产生影响。股份冻结或标记均为借款合同纠纷,目前正在与债权方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尽快达成和解。

公告同时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13.01亿元,但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合同纠纷正在协商解决中。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万通发展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股东方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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