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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股东权益变动:朱凤廉590万股遭司法再冻结 新世纪公司1050万股解除冻结

时间:2026年02月05日 20:20

【财经网讯】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2,简称“锦龙股份”)于2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朱凤廉女士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同时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纪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朱凤廉590万股股份因合同纠纷遭再冻结

根据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朱凤廉女士本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590万股,占其个人持股总数的4.68%,占公司总股本的0.66%。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冻结起始日为2025年12月12日,冻结到期日为2028年12月11日,执行法院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公告指出,本次冻结系朱凤廉女士与广东立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诉讼中,原告方采取的诉讼保全措施。目前,朱凤廉女士正积极应对该诉讼案件。

新世纪公司1050万股股份解除冻结

与此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新世纪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解除冻结股份10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2%,占公司总股本的1.17%。该部分股份原冻结起始日为2024年8月29日,冻结执行法院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股东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占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新世纪公司132,500,00014.79%8,809,1746.65%0.98%
朱凤廉126,110,50414.07%69,405,75855.04%7.75%
杨志茂36,000,0004.02%30,000,00083.33%3.35%
合计294,610,50432.88%108,214,93236.73%12.08%

公告强调,上述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及股份冻结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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