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林州重机公告,大股东郭浩将其持有的林州重机515.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质押用途为质押担保,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79.83%,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4%;大股东韩录云将其持有的林州重机255.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质押用途为质押担保,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59%,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2%,具体如下表: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 郭浩 | 否 | 515.00 | 20251217 | 解除质押之日止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 79.83 | 0.64 | 质押担保 |
| 韩录云 | 否 | 255.00 | 20251217 | 解除质押之日止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 | 3.59 | 0.32 | 质押担保 |
| 合计 | - | 770.00 | - | - | - | - | 0.96 | - |
韩录云持有林州重机7055.07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80%,本次股票质押后,韩录云累计质押林州重机股份5180.0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73.42%。郭浩持有林州重机647.52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1%,本次股票质押后,郭浩累计质押林州重机股份515.0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79.53%。
| 股东名称 | 未解押股权质押数量(万股) | 持股总数(万股) | 质押占其持有的股份比例(%) | 质押占总股本比例(%) |
|---|---|---|---|---|
| 韩录云 | 5180.00 | 7055.07 | 73.42 | 6.46 |
| 郭浩 | 515.00 | 647.52 | 79.53 | 0.64 |
截止本公告日前,韩录云已经累计质押4925.00万股,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股价为4.04元/股,其质押预警线(预估)为3.39元/股,质押平仓线(预估)为2.97元/股。公司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3.71元/股,较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股价涨跌幅为-8.20%。
| 股东名称 | 本次公告前已质押股份(万股) | 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价 | 最新收盘价 | 较加权平均质押起始日参考价涨跌幅(%) | 是否触发预警线/平仓线 |
|---|---|---|---|---|---|
| 韩录云 | 4925.00 | 4.04 | 3.71 | -8.20 | 否 |
截止2025年12月13日,林州重机整体质押股份为2.38亿股,整体质押占总股本之比为29.73%,累计质押市值9.01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2.38亿股,其质押占其持股比例为75.22%。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价预警线(预估)为3.27元/股,平仓线(预估)为2.86元/股。截止2025年12月13日,公司股价为3.78元/股,较质押预警线涨跌幅为15.58%,较质押平仓线涨跌幅为32.09%。
鹰眼预警评级模型,基于股价、质押率及质押比例等因子,对上市公司质押风险进行动态监测,林州重机核心股东质押比例75.22%,触发“风险”类评级,具体评级标准如下表:
| 鹰眼评级因子 | 正常 | 风险 | 高风险 |
|---|---|---|---|
| 核心股东是否触发预警线及平仓线 | 低于预警线 | 预警线(预估) | 平仓线(预估) |
| 公司整体质押比例 | <30% | 30%-50% | >=50% |
| 核心股东质押比例 | <50% | 50%-80% | >=80% |
评级分类方法:将质押股票分类为“正常”、“风险”、“高风险”三类级别,其中,“风险”级别主要为股价触发预警线或核心股东质押比例50%至80%或单只股票整体质押比例30%至50%;“高风险”级别主要为股价触发平仓线或核心股东质押比例大于或等于80%或单只股票整体质押比例大于或等于50%。
注1:核心股东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注2:质押预警价=根据质押起始日前复权收盘价*所选质押率*(1+所选融资成本)*所选预警线进行估算;质押平仓价=根据质押起始日前复权收盘价*所选质押率*(1+所选融资成本)*所选平仓线进行估算。为简化估算,我们将质押率设置为50%,预警线和平仓线分别设置为160%、140%,融资成本利率设置为5%等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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