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拉普拉斯公告,大股东深圳市普朗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朗克)将其持有的拉普拉斯553.06万股股份进行质押,质押用途为质押贷款,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16%,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6%;大股东深圳市普朗克六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朗克六号)将其持有的拉普拉斯239.68万股股份进行质押,质押用途为质押贷款,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11%,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9%,具体如下表: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 普朗克 | 否 | 553.06 | 20250929 | 解除质押之日止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0.16 | 1.36 | 质押贷款 |
| 普朗克六号 | 否 | 239.68 | 20250929 | 解除质押之日止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0.11 | 0.59 | 质押贷款 |
| 合计 | - | 792.74 | - | - | - | - | 1.96 | - |
普朗克持有拉普拉斯1106.12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3%,本次股票质押后,普朗克累计质押拉普拉斯股份553.06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0.00%。普朗克六号持有拉普拉斯479.36万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8%,本次股票质押后,普朗克六号累计质押拉普拉斯股份239.68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0.00%。
| 股东名称 | 未解押股权质押数量(万股) | 持股总数(万股) | 质押占其持有的股份比例(%) | 质押占总股本比例(%) |
|---|---|---|---|---|
| 普朗克 | 553.06 | 1106.12 | 50.00 | 1.36 |
| 普朗克六号 | 239.68 | 479.36 | 50.00 | 0.59 |
截止2025年9月27日,拉普拉斯整体质押股份为633.00万股,整体质押占总股本之比为1.56%,累计质押市值2.94亿元。
鹰眼预警评级模型,基于股价、质押率及质押比例等因子,对上市公司质押风险进行动态监测,拉普拉斯触发“正常”类评级,具体评级标准如下表:
| 鹰眼评级因子 | 正常 | 风险 | 高风险 |
|---|---|---|---|
| 核心股东是否触发预警线及平仓线 | 低于预警线 | 预警线(预估) | 平仓线(预估) |
| 公司整体质押比例 | <30% | 30%-50% | >=50% |
| 核心股东质押比例 | <50% | 50%-80% | >=80% |
评级分类方法:将质押股票分类为“正常”、“风险”、“高风险”三类级别,其中,“风险”级别主要为股价触发预警线或核心股东质押比例50%至80%或单只股票整体质押比例30%至50%;“高风险”级别主要为股价触发平仓线或核心股东质押比例大于或等于80%或单只股票整体质押比例大于或等于50%。
注1:核心股东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注2:质押预警价=根据质押起始日前复权收盘价*所选质押率*(1+所选融资成本)*所选预警线进行估算;质押平仓价=根据质押起始日前复权收盘价*所选质押率*(1+所选融资成本)*所选平仓线进行估算。为简化估算,我们将质押率设置为50%,预警线和平仓线分别设置为160%、140%,融资成本利率设置为5%等进行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