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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8日 06:05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20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华通安哥拉实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UATONG ANGOLA INDUSTRY LDA(以下简称“华通安哥拉”)

● 投资金额:不超过2.9亿美元,其中自有资金预计投资3,000万美元,银行贷款投资不超过2.6亿美元

●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资是基于华通安哥拉经营发展的需求,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风险可控,但本次对外投资尚需获得中国境内的发改、商务、外汇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按照安哥拉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政府机关的审批程序,最终增资事项以相关机构最终核定信息为准。境外法律法规、商业及文化环境与中国境内存在差异,可能存在项目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华通安哥拉成立于2024年,是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目前已完成一期建设并正常生产,业务运营稳定。

考虑目前华通安哥拉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完成二期项目建设,增强其综合实力,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华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HUATONG HOLDING (SEA) PTE. LTD.)及华通国际贸易服务(新加坡)有限公司(HT INTERNATIONAL TRADING SERVICES (SINGAPORE) PTE. LTD.)对华通安哥拉按照1:99的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总计不超过2.9亿美元,其中自有资金预计投资3,000万美元,银行贷款投资不超过2.6亿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不变。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上增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华通安哥拉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投资标的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华通安哥拉。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美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对华通安哥拉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既能扩大子公司产能,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又有利于落实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战略目标。本次向全资孙公司增资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也是公司拓展业务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次增资境外子公司事项尚需取得境外投资的审批或备案手续,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安哥拉当地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法规等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性,二期项目进展以及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会因客观环境因素延期或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进度及市场环境,在本次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调整、确定最终的投资方案。

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做好风险管理和控制,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21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

至2026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卡账户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方法: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邮寄信函方式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00,信函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4月15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华通线缆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4、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法务部;电话:(0315)5091121;邮政编码:0633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18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4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董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业务履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并结合公司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司拟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履约担保额度实施内部调剂:将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未使用的2.3亿元担保额度调剂至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业务履约担保额度调剂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合计不超过2.9亿美元(其中自有资金预计投资3,000万美元,银行贷款投资不超过2.6亿美元),通过华通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与华通国际贸易服务(新加坡)有限公司对华通安哥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安哥拉”)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通安哥拉的股权结构不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090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华通线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22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书军持有本公司股份11,53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后,张书军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均不再处于质押状态。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张书军先生通知,获悉张书军先生质押给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486,250股股份已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张书军先生股份解除质押后,未来如有变动,张书军先生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6-019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业务履约担保额度调剂

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基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经审议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担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担保及业务履约担保额度下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总额。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国际因经营需要,与TRAFIGURA PTE LTD(以下简称“TRAFIGURA”)签订了《PREPAYMENT AGREEMENT》(预付款协议,合同编号:1432364209\3\ASIA)以及贸易合同(合同编号:736267)。

公司基于上述合同与TRAFIGURA签订了《见索即付保函》为华通国际提供额度为8,000万美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公司预计的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均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增加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额度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具体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作出审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以上额度范围内,公司提供的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业务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并结合公司业务履约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业务履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履约担保额度实施内部调剂:将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未使用的2.3亿元担保额度调剂至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使用。

本次额度调剂完成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履约担保总额度不变,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3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9.7亿元。因本次担保额度尚属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业务履约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调剂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业务履约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华通国际的业务合同与TRAFIGURA签订了《见索即付保函》,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人:TRAFIGURA PTE LTD

1、担保金额:最高责任限额为80,000,000美元

2、担保方式:见索即付、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至华通国际在交易项下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3年届满之日为止,或受益人书面确认华通国际在交易项下的所有义务已全部履行之日为止(两者孰早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且上述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开展相关贸易业务,有利于子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86,520.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5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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