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3月27日,博众精工公告,因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担任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导致上述四家合伙企业与博众集团、吕绍林、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实际持股数量增减,各方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变动后,博众集团及其现存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8.3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较变动前的63.46%下降5.15个百分点。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吕绍林、程彩霞,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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