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并提高使用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需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原则上应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若需变更募投项目用途,必须经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若超过1000万元,也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公司董事会需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并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该制度旨在通过严格的存储、使用、变更程序及持续的内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规、高效使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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