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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3:44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8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本次节余金额为10.53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项目已投资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注1:最终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注2:上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统计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从项目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因此,本公告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7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暨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捐赠情况概述

为支持宁波东方理工大学的发展,更好地促进其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于2026年3月24日签署《捐赠协议》,均胜集团向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758.293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捐赠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同时无偿捐赠现金2,000万元人民币。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30200MJ89419204

3、性质:慈善组织

4、成立时间:2023年6月26日

5、业务范围:(一)资助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二)资助培养优秀人才,资助教育科研活动;(三)资助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其他教育研究事业。

6、住所: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海江大道2911号

7、业务主管单位:宁波市教育局

8、受赠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为经主管民政局认定的慈善组织,大学基金会依据其章程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任职,对该基金会的运营无重大影响,该基金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捐赠计划的主要内容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五、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注: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捐赠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捐赠的股票在办理完成交割手续前,均胜集团具有捐赠股票的所有权,对捐赠股票仍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受赠方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自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捐赠股份。

4、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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