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2022年1月10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该限售期将于2026年2月24日届满。经审核,公司层面与个人层面的各项考核条件均已满足。公司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1.26元,扣非净利润较2020年基准增长219.51%,均达到并超过了预设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2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8.251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解禁部分将遵守相关减持规定。此次解禁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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