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5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079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所载问题逐条落实,现就工作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对杭工信投资情况。根据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大,主要受到杭工信公允价值损失影响,预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9440万元。根据前期公告,公司对杭工信投资金额为3.06亿元,截至2025年半年报账面价值2.20亿元,公司2023年、2024 年对杭工信确认的公允价值损失分别为1132万元、3743万元。请公司:
(1)补充披露杭工信近3年主要财务及经营数据情况,包括总资产、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以及杭工信主要项目投向、底层资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等;
公司回复:
1、杭工信近3年主要财务及经营数据情况
■
2、杭工信主要项目投向、底层资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经向杭工信发函确认,杭工信反馈根据信托业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具体信托项目的投向明细、底层资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等资料,属于杭工信作为受托人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范畴。
根据杭工信官网披露的其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杭工信业务主要分为信托业务和固有资产管理两大类。截止2024年12月31日,杭工信资产组合与分布情况如下:
(1)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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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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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前述情况,说明近3年公司对杭工信投资对应账面价值及对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确定依据、方法及计算过程;
公司回复:
公司直接投资于杭工信的股权,按会计准则要求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公司针对股权投资核算的基本方法为:
1)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且无需调整的,以该报价作为公允价值;
2)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但需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
3)针对无活跃市场报价的,① 有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再融资价格,② 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标的股权及其底层资产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对整体投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后确认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值。
杭工信股权价值无活跃市场报价,无再融资价格,公司结合其经审计财务报告数据评估后确认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被投资公司账面净资产作为财务预测基础,对持有的股权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即对杭工信投资对应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期末杭工信净资产*公司持股比例-期初对杭工信投资对应账面价值。近3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3)结合近3年杭工信投资项目及相关底层资产的经营财务状况,说明报告期内杭工信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公司回复:
公司报告期内对杭工信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大源于杭工信近三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杭工信对其底层项目依据会计准则的减值规定,以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等风险量化信息为减值计提的基础,经前瞻性调整后,计量得到预期信用损失并结合外部公允价值或资产评估咨询报告,确认了大额的减值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导致其近三年净利润持续亏损,净资产连年减少。
2023年及2024年,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杭工信账面净资产作为财务核算基础,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根据杭工信提供的未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数据作为财务预测基础,对其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二、关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以及2025年半年度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账面金额分别为15.26亿元、16.92亿元、16.97亿元,对应期间公司分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71亿元、2356.84万元、-382.97万元。截至2025 年半年度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2.29亿元、1.10亿元、3.58 亿元。根据业绩预告,报告期预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13,700 万元。根据前期公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股票、基金产品、信托产品、股权投资和理财产品。 请公司:
(1)补充披露近3年股票、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投资成本、证券名称、发行人及其财务信用状况、交易场所、收益类型及水平、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等
公司回复:
1、近3年二级市场股票与债券投资的具体情况:
2023年
单位:元
■
2024年
单位:元
■
2025年(未经审计)
单位:元
■
2、近3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3和2024年未进行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2025年投资了3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补充披露近3年股权投资、信托产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理财产品等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管理人及共同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近3年产品具体投向、底层资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约定退出或赎回方式、约定退出或赎回期限及目前进展,是否涉及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专门为公司设立或存在特定投向;
公司回复:
1、近3年信托产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2023年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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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期末时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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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理财产品期末时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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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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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期末时点明细
■
其他理财产品期末时点明细
■
2025年(未经审计)
单位:元
■
信托产品期末时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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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理财产品期末时点明细
■■
注:质押率=投资本金/质押股票市值
注:上述信托产品、理财产品并非专门为公司设立,不存在特定投向,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定期发布委托理财购买或赎回公告。
公司按照发行人、管理人及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行业通行做法确定的估值方法,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出具的理财产品财产及单位净值、对账单显示的市值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2、近3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直接股权投资具体情况
1)近3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直接股权投资变动情况
2023年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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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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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未经审计)
单位:元
■
2)近3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直接股权投资进展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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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电梯”)持有杭工信4.4344%股权。西子电梯的实控人为王水福、陈桂花夫妇,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与公司实控人非一致行动人。
注2:浙江省富阳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资收益计算期限从2008年开始。
注3:以上直接股权投资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相关投资事项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近3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直接股权投资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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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沟通杭州纳境科技有限公司A轮融资中,其财务数据不宜披露
3、近3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私募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
1)近3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私募股权投资变动情况
2023年
单位:元
■
2024年
单位:元
■
2025年(未经审计)
单位:元
■
注:乔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待取得其2025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后予以计算。
2)近3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私募股权投资进展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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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私募股权投资并非专门为公司设立,不存在特定投向。其中,菏泽乔贝京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乔贝”)的共同投资人包括公司现任董事长吴南平。公司本项投资行为发生时及发生前后12个月内吴南平尚未在公司任职(公司与吴南平均于2020年9月认购乔贝基金份额,2023年4月,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选举吴南平为董事、董事长),吴南平在公司任职后,公司与其对乔贝的投资情况未发生任何变化。如后续双方投资情况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关联共同投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除前述情形外,以上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相关投资事项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私募股权投资底层资产经营及财务情况:
(1)菏泽乔贝京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乔贝”,投资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项目股权,重点投资于市场前景广、可以实现国产替代的前沿领域的企业股权。其底层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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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部分退出,目前还持有191,744股。
其底层项目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
(2)绍兴市越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越芯”,投资科创产业中的成长型和成熟期企业。其底层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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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部分退出,目前还持有初始投资的80%的本金。
注2:部分退出,目前还持有1,935,047股。
其底层项目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
(3)补充披露近3年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各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依据、估值方法及计算过程;
公司回复:
各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依据、估值方法及计算过程:
(1) 二级市场股票和债券投资
二级市场股票和债券系公司在二级市场购买的金融产品,由于公司管理该类金融工具的方式为近期内出售并获取短期利益,因此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公司以获取的活跃市场收盘价和持有数量计算其公允价值。
(2)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类金融资产主要根据其持有的债券、ETF基金等的公允价值估计私募基金的单位净值,公司以获取的基金公司提供的最新的产品单位净值为基准计算公允价值。
(3) 理财产品
主要包括信托产品、资管计划、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和银行理财产品等,公司按照发行人、管理人及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行业通行做法确定的估值方法,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出具的理财产品财产及单位净值、对账单显示的市值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4) 股权投资情况
主要核算公司直接投资于标的公司的股权,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公司针对股权投资核算的基本方法为:
1)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且无需调整的,以该报价作为公允价值;
2)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但需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
3)针对无活跃市场报价的,① 有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再融资价格,② 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标的股权及其底层资产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对整体投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后确认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值。
公司结合底层资产的经营情况,针对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依据、估值方法和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1)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确定依据、估值方法和计算过程,详见回复函一(2)之说明。
2) 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12.00%的股权,不参与经营决策,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将该股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由于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尚未上市,且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再融资价格,公司获取其财务数据,以账面净资产作为预测基础,对该股权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
3) 杭州纳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杭州纳境科技有限公司0.9133%的股权,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将该股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杭州纳境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上市,于2025年12月签署再融资协议,因此公司2025年末根据再融资市场估值作为该股权公允价值进行确认。
4) 浙江省富阳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浙江省富阳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10.00%的股权,其经营情况以及面临的市场、经济环境、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利润数据无重大变化,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再融资价格,公司将该股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公司以投资成本作为股权公允价值。
5)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中原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43%的股权,原始投资成本18万元,公司将该股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公司以投资成本作为股权公允价值。
6)绍兴市越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菏泽乔贝京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分别持有绍兴市越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菏泽乔贝京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12.46%的股权,不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将该股权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由于两家合伙企业进入退出期,因此公司以其账面净资产作为预测基础,对该股权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合伙企业对股权投资的核算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
a)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且无需调整的,以该报价作为公允价值(已上市流通股权);
b)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但需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已上市限售股权);
c)针对无活跃市场报价的,①有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再融资价格,②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标的股权及其底层资产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对整体投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后,以投资成本等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值。
(4)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前述账面价值确定的合理性,说明相关投资是否存在明显减值风险,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近3年波动较大主要系受二级市场股票和杭工信股权投资影响所致,2023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1亿元,其中二级市场股票确认-1.69亿元;2024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56.84万元,其中二级市场股票确认6,077.35万元,杭工信股权投资确认-3,743.03万元;2025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7亿元,其中二级市场股票确认-0.62亿元,杭工信股权投资确认-0.94亿元,前述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另,公司2025年对杭工信股权投资的减值计提系基于杭工信提供的未经审计年报数据,如杭工信最终经审计的2025年年报数据与杭工信提供的未经审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可能会导致公司对杭工信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计量金额产生变化。
三、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根据前期公告,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半年度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5.8 亿元、5.79 亿元、5.84 亿元,主要包括浙江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杭州源聚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源聚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请公司:(1)结合被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补充披露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确认方式及依据,并结合各项被投资资产经营业绩,说明前述账面价值确定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确认方式及依据:
公司持有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并派有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公司持有杭州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并派有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公司持有源聚丰20%股权,并委派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参与基金项目决策,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公司持有浙丰宏胜14.1844%股权,并委派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参与基金项目决策,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主要核算依据会计政策如下: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合伙企业对底层股权投资的核算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
a)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且无需调整的,以该报价作为公允价值(已上市流通股权);
b)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但需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已上市限售股权);
c)针对无活跃市场报价的,①有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再融资价格,②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标的股权及其底层资产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对整体投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后,以投资成本等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值。
近3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
2023年
单位:元
■
2024年
单位:元
■
2025年(未经审计)
单位:元
■
近3年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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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杭州源聚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源聚丰”,投资医疗大健康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底层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其底层项目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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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杭州浙丰宏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丰宏胜”,投资重点为产业数字化及社会数字化治理方向的项目。其底层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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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底层项目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
(2)补充披露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确认方式及依据,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投资是否存在明显减值风险,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确认方式及依据:
公司持有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并派有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公司持有杭州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并派有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公司持有源聚丰20%股权,并委派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参与基金项目决策,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公司持有浙丰宏胜14.1844%股权,并委派一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参与基金项目决策,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
主要核算依据会计政策如下: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主要核算依据会计政策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杭州百大置业主营商业地产租赁运营近3年经营业绩状况良好,无影响其经营的重大不确定事项,不存在明显减值风险。
新干世业管理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和私募证券投资业务,经营正常,无影响其经营的重大不确定事项,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
根据管理人报告并结合合伙企业审计报告,源聚丰近3年经营业绩状况良好,未识别出影响其经营的重大不确定事项,不存在明显减值风险。浙丰宏胜已于2024年度就底层一个项目投资本金全额计提减值损失,截止2025年末,其他底层项目运营正常且部分投资项目估值增加,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另合伙企业对底层股权投资的核算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
a)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且无需调整的,以该报价作为公允价值(已上市流通股权);
b)针对可获取活跃市场报价但需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已上市限售股权);
c)针对无活跃市场报价的,①有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再融资价格,②无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再融资价格的,获取标的股权及其底层资产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对整体投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后,以投资成本等作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值。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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