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流程,保障公司治理稳定与股东权益。该制度明确了董事及高管主动辞职、任期届满、被解任等多种离职情形的生效程序,特别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如导致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要求或独立董事比例不合规),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继任者就任。制度要求离职人员须在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并签署交接确认书。同时,制度着重强调了离职人员的持续性义务,包括在合理期限内继续承担忠实义务、遵守保密约定以及可能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在股份管理方面,制度重申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定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并需遵守每年转让比例不超过25%等限制。对于离职前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履行方案并追究违约责任。该制度的建立,系统性地完善了公司关键人员的退出机制与事后监督,有助于降低因人员变动带来的运营风险,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与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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