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6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拟增加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向关联人/委托关联人销售商品,交易金额预计增加13,650.0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交易金额预计增加51.00万元。
● 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博电子”)基于本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63,179.7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具有公允性和商业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增加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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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电科”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同。
注2:上表中小计值、合计值与各分项值加总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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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小计值、合计值与各分项值加总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基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测算,即:2026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四)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注1:上表中小计值、合计值与各分项值加总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2年2月25日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因中国电科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数据信息涉及其商业秘密及商业敏感信息,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中国电科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数据信息豁免披露。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00%)。
2、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电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二)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1、3-8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1,123.60亿元,负债总额1,006.5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7.09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32亿元,净利润12.24亿元。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说明
国博电子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财务公司签署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南京中电芯谷高频器件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南京中电芯谷高频器件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6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号楼1006室
法定代表人:孔月婵
注册资本:1,3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5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MA1WL5JY54
经营范围:半导体高频器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半导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芯片、电子器件、模块及组件、系统、电子产品的研发和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电芯谷总资产规模3,943.68万元,负债719.91万元,所有者权益3,223.77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92.67万元,净利润706.52万元。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孔月婵,南京芯谷微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控股股东,持有52.63%的股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持有37.59%的股权,南京秦淮科技创新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77%的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持股37.59%,对其实施重大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南京中电芯谷高频器件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中电芯谷高频器件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租赁等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定价原则执行,公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针对有公开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产品或服务,参考该价格或标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无公开可比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定制化产品或服务,综合考虑产品或服务类型、采购规模、供货速度等因素,以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交易价格,采购价格公允。
由于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在材料、工艺、批量、供货周期等各方面,关联客户与其他客户均存在较大差异,与其他客户产品价格的可比性不强。公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参照历史价格、供货周期、供货数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交易价格,销售价格公允,对公司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下属单位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装备、通信与电子设备、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的研制生产,具有业务范围广、产业协同多的特点。该等单位中有多家系总体单位,承接总体类项目,但基于成本或其自身并不具备电子行业每一个环节的研制生产能力的原因,需要将其中部分模块外包给专属领域中具备技术研发优势的配套单位或企业研制生产。公司向中国电科下属单位主要销售有源相控阵T/R组件、射频芯片、射频模块等产品。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业务涉及电子信息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涵盖了我国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和重大国民经济领域在电子行业的重大装备、设备终端和电子元器件等产品范畴。因电子行业产品种类繁多、所需原材料类别众多,公司向中国电科下属单位主要采购芯片、电子元件、结构件等原材料。
3、考虑地理位置较近,中国电科五十五所租赁公司厂房,公司向其提供生产经营所使用的水电、物业等,因此形成公司向中国电科五十五所提供燃料、动力、劳务和关联厂房租赁。
4、2019年,中国电科五十五所将原微系统事业部全部业务及相关资产、人员无偿划转至国微电子时,少部分仪器设备在划转基准日尚在建设中等原因无法被纳入资产划转范围,因此划转资产未包括该部分仪器设备。公司及国微电子与中国电科五十五所签订了《设备仪器租赁框架协议》,向中国电科五十五所长期租赁前述相关仪器设备。该部分设备由公司实际进行使用和操作,最终以使用权资产形式在公司报表体现,对公司资产独立性不存在影响。仪器设备租赁价格以折旧成本附加合理管理费、税金的方式确定,价格公允。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开展,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效益。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构成对关联方的业务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国博电子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9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更好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实现,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优化,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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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6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健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招标遴选及审慎决策,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本次改聘事项与天健进行了充分沟通,天健对改聘事项无异议。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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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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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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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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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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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招投标结果定价。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减少20万元,降低14.29%。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为公司提供了股改、IPO以及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审计服务,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聘任期,天健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招标遴选及审慎决策,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需求,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三)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8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方中路15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
至2025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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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电国基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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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24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参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人:刘洋、魏兴尧;
电话:025-69090053、025-69090051;
传真:025-69090144。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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