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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连年滑坡,豪气分红2.8亿!财总和董秘背景双双受关注!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14:52

深交所官网显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明电子或者发行人)创业板IPO将于12月12日上会迎考,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

宏明电子主要从事以阻容元器件为主的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向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可靠性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同时,公司还涉及精密零组件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领域和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等领域。

目前,发行人面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连续两年下滑的尴尬局面。

2022年至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46亿元、27.27亿元、24.94亿元和15.2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76亿元、4.12亿元、2.68亿元和2.57亿元。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下降13.33%和13.43%;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下降8.54%和34.84%。

对于业绩下滑的问题,交易所也多次关注,在审核中心落实函下来的时候依然在关注。

关于未来业绩稳定性。申请文件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下滑主要系受下游防务领域客户装备型号调整、项目延迟及加强成本管控,以及终端消费电子市场需求低迷、精密零组件业务终端客户部分供应链外移影响等因素影响导致。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0.08%、53.30%、43.23%和50.70%。发行人电子元器件单价和毛利率下滑主要系客户加强成本管控导致。发行人认为产品继续大幅降价不利于防务类产品的供货安全和产品质量稳定,因此未来防务类产品持续降价的空间有限,发行人高可靠产品维持高毛利率具有持续性。

受下游防务类客户装备型号调整、项目延迟等影响,下游客户资金审批周期普遍较长,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和账龄变长。

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影响业绩下滑相关因素在期后的更新变化情况。

结合发行人目前产品毛利率水平,分析产品继续降价可能导致亏损的结论是否合理,并进一步论证未来防务类产品持续降价的空间有限,发行人高可靠产品高毛利率具有持续性的依据。

发行人主要产品期后销售单价、毛利率情况,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单价、毛利率是否存在继续下滑风险及依据,以及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并相应完善招股说明书相关风险提示。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逐年下降对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的影响,潜在的坏账风险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并相应完善招股说明书相关风险提示。

招股书显示,发行人计划通过此次IPO募集19.51亿资金,按照其募投计划,将有4.5亿元被用来补充流动资金。

不过,这个4.5亿的补流也是比较受关注,因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连续多年分红。

招股书显示,在2022年至2024年,发行人进行了连续分红,分红金额分别为1.07亿元、1亿元、0.73亿元,三年累计分红2.8亿元。

一边大手笔分红,另一边却募资补流,这也引发了外界的强烈质疑:既然有钱分红2.8亿元,那么为何还要向广大投资者伸手要4.5亿补血?

关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方面。申请文件显示,申请文件未说明发行人员工数量、薪酬水平合理性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3,308.78万元、13,827.62万元和12,865.8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23%、5.07%和5.09%,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市场拓展费、样品及产品损耗费和差旅交通费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24,578.25万元、28,277.23万元和24,712.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81%、10.37%和9.79%,2023年管理费用率增长较快主要系发行人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物业办公费、折旧摊销租赁费增长所致。

请发行人披露各期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及生产人员数量和薪酬水平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人员薪酬水平与同地区薪酬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人员薪酬水平的对比情况,说明发行人员工薪酬水平合理性。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结构,发行人业务开展情况,披露发行人各期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水平合理性,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归集准确性、完整性。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背景双双受关注。

根据招股书披露,发行人财务总监欧阳正开先生,曾于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任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任川投信产总经理助理;2020年3月至今,任宏明电子财务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宏明双新董事。

公开资料显示,深交所2021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对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显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欧阳正开就是处罚人之一。

另外,董事会秘书梁爽先生,曾于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任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2023年1月,任宏明电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1月至今,任宏明电子董事会秘书;2025年4月至今,任宏明电子董事。

公告显示,ST网力于2020年7月6日、7月2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补充回复公告》显示,因部分项目未获得验收单或终验报告即确认收入,以及对已计提但未发生的售后维护费用及奖金进行调整等,ST网力对2019年半年度、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其中,对2019年半年度、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调减25,029.77万元、-2-19,294.28万元,调减金额分别占更正后营业收入的69.98%、42.45%;对2019年半年度、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调减14,582.71万元、6,366.78万元,调减金额分别占更正后净利润绝对值的129.60%、19.25%。ST网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

ST网力时任财务总监欧阳正开对2019年半年报及三季报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ST网力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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