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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9日 02:11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5-47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1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恕昆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董事刘安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提名化光林(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3)。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赵恕昆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等职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建议聘任化光林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2)。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精神,做好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衔接,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结合实际,全面修订《公司章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获其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工商变更所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9)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9)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科学决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9)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撤销公司监事会设置,监事会成员非职工监事的职务自动免除,职工监事职务由职代会免除。监事会撤销后,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1)。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5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化光林,男,1976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2 年 4 月参加工作,曾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炼铁工程部部长,市场营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院长。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钢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北京中宏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化光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本公司股票期权8万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5-48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1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达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也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公司撤销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撤销监事会,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5-4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国际”“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满足相关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说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二、撤销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撤销公司监事会设置,监事会成员非职工监事的职务自动免除,职工监事职务由职代会免除。监事会撤销后,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公司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撤销监事会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5-5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日,9:30至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10层、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8. 会务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传真号码:0432-66464940、010-62686203。

9. 会议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2.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12月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即2025年12月4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5-5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国际”“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现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0号)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666,037.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4,333,962.26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9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33.8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7)。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不超过5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3)。公司已于2021年11月8日将上述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9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9)。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将上述4.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中钢设备增资10亿元,其中用于增资款的募集资金仍按照原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即补充流动资金和用于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镍铁合金EPC总承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8)。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将增资款中的募集资金划入中钢设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4.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0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1)。公司已于2023年6月1日将上述4.5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及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2)。公司已于2023年12月5日将上述3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7)。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2.6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6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74)、《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75)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7)。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0日将上述2.6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有所调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6个月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会将该部分暂时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截至2025年11月18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193.27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近期公司较多项目进入执行及付款高峰期,考虑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公司如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公司近期平均融资成本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生产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货币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没有从事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5-52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离任

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赵恕昆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赵恕昆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赵恕昆先生不再履行公司总经理的职责,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召集人等职务。

赵恕昆先生原定担任公司总经理的任期为2025年4月7日至2027年9月12日。赵恕昆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恕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本公司股票期权9万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赵恕昆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赵恕昆先生任职期内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对其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化光林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化光林,男,1976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2 年 4 月参加工作,曾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炼铁工程部部长,市场营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院长。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钢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北京中宏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化光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本公司股票期权8万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5-53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提名化光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化光林先生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化光林,男,1976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2 年 4 月参加工作,曾任中钢设备有限公司炼铁工程部部长,市场营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院长。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中钢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北京中宏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化光林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本公司股票期权8万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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