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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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7日向全体董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配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制定及修订了下列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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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子议案5.1-5.11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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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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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滕培彬,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符彦,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曹小勤,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总额为100万元,其中2025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总额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历年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11月7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非独立董事中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孙斌先生、冯语行女士、陈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范宏先生、丁成荣先生、鲍宗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所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其中,鲍宗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语行女士:199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明思力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顾问、太古地产有限公司物业营运主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冯语行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353,541股,通过建德建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建德建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5,031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冯语行女士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孙斌先生: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业务员、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孙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0,006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孙斌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晖先生: 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建德市财政局结算中心副主任、农业科科长、债务科科长。现任建德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建德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党组成员、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陈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晖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宏先生: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工学博士,浙江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大学化学系副教授、浙江大学化工系副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范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范宏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丁成荣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有机化工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农药总厂工艺技术员、杭州庆丰农化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现任浙江工业大学学科主任、博士生导师。
丁成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丁成荣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鲍宗客先生: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管处副处长、综合规划处副处长,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浙大城市学院副教授。现任浙大城市学院教授、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鲍宗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鲍宗客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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