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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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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59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共青城招银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共青城招银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银叁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25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持有公司股份23,092,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的股东招银叁号,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2月11日),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1,553,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拟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702,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拟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5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公司于近日收到招银叁号出具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变动公司股份3,83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6374%),持股数量由23,092,400股变动至19,25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996369%变动至4.999995%,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银叁号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招银叁号出具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25-060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合金投资,证券代码:000633)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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