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71号艾隆科技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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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徐立先生视频参会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万凤女士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2人,监事邱建辉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晨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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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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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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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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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文亮、王志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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