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0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益胜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7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35,423,8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9195%。
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67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682,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810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69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3,625,1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95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12,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32%;反对2,2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0%;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13,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405%;反对2,2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17%;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12,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32%;反对2,2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0%;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13,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405%;反对2,2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617%;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23,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14%;反对2,2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1%;弃权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24,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67%;反对2,2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796%;弃权6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23,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14%;反对2,2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68%;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24,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67%;反对2,2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45%;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23,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14%;反对2,2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68%;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324,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67%;反对2,2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45%;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33,123,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14%;反对2,2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68%;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24,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67%;反对2,2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45%;弃权8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8%。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18,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77%;反对2,2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68%;弃权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19,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087%;反对2,2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45%;弃权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14,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44%;反对2,2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05%;弃权8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15,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846%;反对2,2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824%;弃权8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3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14,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44%;反对2,2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05%;弃权8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15,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846%;反对2,2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824%;弃权8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3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098,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28%;反对2,2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21%;弃权8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99,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515%;反对2,23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155%;弃权8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3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1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65%;反对2,2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05%;弃权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18,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646%;反对2,2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824%;弃权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郑超、张孟阳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2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邮件的方式于2025年11月5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益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1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及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佟晓乐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佟晓乐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相关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佟晓乐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其辞职报告自提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佟晓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公司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佟晓乐女士(简历附后)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佟晓乐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佟晓乐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佟晓乐女
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完成补选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变。
四、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佟晓乐:女,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本公司研发部科员、工艺技术部工艺研究员、副部长,现任本公司研发中心主任。
佟晓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佟晓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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