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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07日 02:58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2025年度A股审计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拟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A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 2025年度A股审计机构,同意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为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于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上会在全国各地设有26家分所,目前事务所有注册会计师人数570名,已为数百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金融企业提供常年审计及咨询服务。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2名,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截至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5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名。

(3)业务规模

上会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8,343.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7,897.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0,445.12万元。2024年度上会为7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人民币8,137.03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2、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志云

张志云,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就职于上会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25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2024开始为华依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五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会计师:周思艺

周思艺,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就职于上会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7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2023年开始为华依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五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

汪思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就职于上会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16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2023年开始作为公司年报审计的质控复核人,近五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情况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罗兵咸永道为香港专业会计师条例项下的执业会计师及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项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24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消费者服务,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罗兵咸永道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3、诚信记录

近3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罗兵咸永道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其他说明

由于H股发行并上市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相关业务承接等前期流程正在推进过程中,预计将于股东会召开前完成,如有任何变动,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内部审议及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4年年报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A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A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罗兵咸永道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罗兵咸永道具备H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发行及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11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A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A股审计机构,同意聘任罗兵咸永道会为本次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5年度A股审计机构及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3.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励寅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1.05%股份的股东励寅,在2025年11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11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励寅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中增加《关于续聘2025年度A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10月31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3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7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1已分别经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 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12-13由公司直接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励寅先生于2025年11月6日提交的临时提案函中提出,并经公司2025年1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8、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励寅、潘旻、申洪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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