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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3:55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

一、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归还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期限,募集资金用途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7,000.00万元(含本数)

● 补流期限:自2025年11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7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182,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2,777,265.9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405,234.01元。资金已于2021年5月10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4152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截至2025年10月31日,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总金额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离任

暨聘任总经理、

更换法定代表人、

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侯俊波先生、缪骏杰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侯俊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缪骏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沈家雯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家雯女士自当选为公司总经理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 侯俊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后,也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新增陆斌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调整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侯俊波先生、缪骏杰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侯俊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缪骏杰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补选出新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后生效,在改选出的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就任前,缪骏杰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侯俊波先生、缪骏杰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鉴于新任董事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的补选等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侯俊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应当行而未行的承诺事项;缪骏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752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105%,辞职后,缪骏杰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聘任总经理、更换法定代表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沈家雯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家雯女士自当选为公司总经理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三、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侯俊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后,也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侯俊波先生任职期间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侯俊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1、侯俊波先生的具体情况

1980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博士学历,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任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8年8月至2010年7月,任奥地利莱奥本大学博士后研究员;2010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科学家;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任美国SAFCe11能源公司燃料电池科学家;2015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美国NPPower公司工程师;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爱德曼氨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及大连飞思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2018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燃料电池研究所长聘教执副教授;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氨能源事业部技术总监;2022年7月至今,任力源科技核心技术人员;2025年3月至今,任力源科技氢能事业部负责人;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任力源科技副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力源科技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力源科技总经理。

2、参与研发及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侯俊波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及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研发形成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保密及竞业禁止情况

根据侯俊波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员工保密限制协议,约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发布或向公司外部人员泄露保密信息,严格遵守公司为采取保密措施而制定的各项操作规则和程序。

根据侯俊波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函,承诺于公司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的两年内,不在与公司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于公司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的两年内,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侯俊波先生存在违反《员工保密限制协议》《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函》约定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和未来规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认定陆斌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主要履历及相关情况如下:

陆斌先生,1990年出生,温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本科学历,水处理设计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2年9月,任浙江晋正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员;2012年10月至今,任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系统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04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三)调整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包括水处理及氢燃料电池发动机控制系统和电气系统的研发、设计与集成于一体的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体系,拥有一支技术实力过硬、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的研发和技术团队。同时,公司已形成一套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调整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高度注重人才培养,坚持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公司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43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22.87%。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未来公司将继续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沈家雯,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拥有南加州大学经济学硕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应用数学与经济学双学士学位。2017年8月至2025年5月,历任汇添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经理;2025年5月至2025年8月,任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5年8月至今,任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沈家雯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4%。沈家雯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万中先生之女。沈家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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