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债券代码:113676 债券简称:荣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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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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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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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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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公司股份14,917,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可转债转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6.00万张,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7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7,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荣23转债”,债券代码“11367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荣23转债”自2024年2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共有人民币178,000元“荣23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5,79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57%;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外尚未转股的“荣23转债”金额为人民币575,80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6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2、可转债回售情况
因“荣23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回售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进行了回售,回售数量为160张,回售资金已于2025年7月11日发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荣23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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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冯晟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卫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卫英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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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冯晟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卫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卫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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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冯晟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卫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卫英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06日(星期四)至11月1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冯晟宇先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胡荣霞女士
财务总监:沈卫英女士
独立董事:黄科体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06日(星期四)至11月1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3-85986681
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