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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4:45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5年10月30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为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口径,包括私人控股企业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含本外币),不含贴现。)

(根据科技企业名单范围变化调整口径,期初数据已作相应调整。)

(根据工信部前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统计,期初数据已作相应调整。)

(指“绿色咨询、绿色投资、绿色融资、绿色生活和碳管理”五位一体。)

(指以中信银行为主体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中信银行子公司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中信集团相关金融子公司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

(指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贷款余额和户数均不含票据贴现及转贴现业务数据。)

(指对公结算资金行内承接率、对公贷款受托支付承接率、对公贷款客户结算量。)

(根据Wind资讯数据排名。)

(来源于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数据。)

(根据内部管理需要,对公财富管理规模采用余额统计口径,期初数据已作相应调整。)

(统计口径为对公存款及财富年日均50万元及以上的对公客户。)

(全称Fixed Income, Currencies, and Commodities,固定收益、货币和大宗商品业务。)

(指行业研究、授信政策、审查审批标准(指引)、营销指引、考核与资源配置。)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7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胡罡执行董事、周伯文独立董事因公务分别委托方合英董事长、廖子彬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廖子彬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方合英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5年三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2025年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总行一级部门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7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监事魏国斌、李蓉、程普升、张纯现场参加了会议,监事孙祁祥、曾玉芳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由魏国斌监事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根据表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本行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5-07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方合英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胡罡董事、周伯文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行在任监事6人,列席4人,孙祁祥监事、曾玉芳监事因公务未能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行董事会秘书张青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数5%以下A股股东(不含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普通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普通股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冬梅、傅卓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邢冬梅律师及傅卓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相关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不含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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