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金小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爱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金小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爱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金小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爱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葛爱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45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65.80元/股调整为64.9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95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320名激励对象归属820,525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66名激励对象归属723,775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54名激励对象归属96,75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46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由65.80元/股调整为64.90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独立董事陈智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7月25日至8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8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6、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7、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65.8元/股调整为64.9元/股。同意作废处理58,95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向320名激励对象归属820,525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5年5月21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股份总数179,451,3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7,670,799.20元(含税)。2025年6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5年5月21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根据2025年5月21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股份总数179,451,3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3,835,399.60元(含税)。2025年10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65.8元/股-0.6元/股-0.3元/股=64.9元/股。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4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独立董事陈智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7月25日至8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8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6、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7、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65.8元/股调整为64.9元/股。同意作废处理58,95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向320名激励对象归属820,525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950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作废事项。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48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20,525股。其中,首次授予拟归属数量为723,775股,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96,750股
● 归属股票来源: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7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7,945.1332万股的0.95%。其中首次授予150.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7,945.1332万股的0.8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8.35%;预留19.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7,945.1332万股的0.1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1.65%。
3、授予价格(调整后):64.90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4.9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79人,预留授予56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一致,具体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激励计划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比例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独立董事陈智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7月25日至8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8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6、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7、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65.8元/股调整为64.9元/股。同意作废处理58,95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向320名激励对象归属820,525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10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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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20,525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激励计划》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8月12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1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0月30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
2、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