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0 证券简称:京城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俊杰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梅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月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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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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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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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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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5人因离职、内退、工作调动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账户(B887384535),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述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共计1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8月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更多详情请参考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2、 关于全资附属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说明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促进股权多元化和治理结构市场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北京天海氢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氢能”)通过公开挂牌引入投资者的方式增资扩股(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扩股”),挂牌起止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9日,天海氢能、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工业”)及投资方签署了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据此投资方同意向天海氢能增资合共人民币29,000万元。天海工业此前持有天海氢能100%股权,就本次增资扩股放弃对天海氢能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天海工业放弃优先认购权并不影响对天海氢能的控制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天海氢能变更为公司控股附属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增资扩股分别经公司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扩股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视作出售事项及须予披露交易,但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更多详情请参考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的《关于全资附属公司增资扩股的进展暨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关于公司附属公司天海低温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说明
公司近日收到其附属公司北京天海低温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低温”)转发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债权人北京朗汇科技有限公司以天海低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天海低温进行破产清算。
董事会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及法院进行沟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及了解。截至本季度报告披露日期,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书,天海低温是否进入破产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依法行使其股东权利,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工作,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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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俊杰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梅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月先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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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0元。
公司负责人:李俊杰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梅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月先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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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俊杰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梅女士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月先生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5-049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取消监事会,主要包括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的相关规定;取消公司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内容,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义务;新增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内容;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除上述重点修订内容以外,根据《章程指引》的修订内容,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对“个人股东出席股东会提交的资料”、“公司合并、分立、增资与减资、清算”、“附则”等方面内容进行补充或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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