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
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上午11点00分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乐
联系电话:021-33674396
传真:021-64647869
邮箱:shaole@shgbi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233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5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294,3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1%;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4.91元/股。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并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2年3月11日对《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2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聂明明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股票期权827,200份;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0,000份。上述股票期权合计注销907,20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鉴于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40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59.34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0、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7,0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1、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8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的57.3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2、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9,900股限制性股票;鉴于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除上述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外的剩余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284,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规定:
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 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9,900股。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各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643,778.47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946,347.22 元后为-67,590,125.69元,较2020年同期有所下降,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284,400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1%。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不作调整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条款,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实施完成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63,988,8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1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64,693,772股作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65,630,568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2025年公司不进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相关条款,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由于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未实际派发,因此派息相关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
■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金额总计1,445,013.00元。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不考虑其他事项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365,401,826股变更为365,107,526股。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拟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本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金桥信息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金桥信息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金桥信息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事宜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因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减资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2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5年10月20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共计9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史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拟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4,3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总股本将由365,401,826股变更为365,107,526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65,401,826元变更为365,107,526元。
同时,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规范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具体如下:
■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对外担保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项,具体备案登记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及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原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公告编号:2025-078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和
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职务自然免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及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董事会拟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294,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4,300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总股本将由365,401,826股变更为365,107,526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65,401,826元变更为365,107,52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删除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2)调整股东会名称,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名称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3)调整董事会结构,新设职工董事;
(4)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5)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其他内容进行补充或完善。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修订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议案进行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前,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事项,具体备案登记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规范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或制定,具体如下:
■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对外担保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原文。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