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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7:11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丰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兢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颖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丰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兢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丰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兢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颖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公告编号:2025-023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亲自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实有9名董事行使了表决权。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审议,并经3名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治理)管理运作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将原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组成成员及其任期不变。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拟定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拟定《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为做好公司存量资金收益管理和融资成本压降工作,公司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票据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和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并经3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和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斌、韩建成、张向松、冯轶斌回避表决,有表决资格的董事共5名。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放资金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放资金风险,切实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特制定《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放资金风险处置预案》,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关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和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并经3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和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公告编号:2025-024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为做好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量资金收益管理和融资成本压降工作,公司拟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票据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交易限额

备注: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余额包括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业务。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财务公司作为铁路行业的金融窗口,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为依托,充分利用和发挥金融特点及优势,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拟将为公司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票据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公司与财务公司首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票据服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 服务原则

1.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提供存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存贷款金额以及提取存款的时间。

2. 财务公司已将公司列为其重点支持客户,财务公司承诺,任何时候其向公司提供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

(三)服务价格

1.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基准利率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当时吸收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 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浮动,不高于银行提供的同期限贷款利率,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当时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 双方同意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4. 除财务公司现时为公司提供的金融财务服务外,财务公司亦在拓展开发其他被许可经营的金融财务服务。当条件具备时,财务公司将向公司提供新的金融财务服务(以下简称“新服务”)。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新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2)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国铁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国铁集团除外)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手续费。

(四)交易限额

公司出于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与财务公司金融财务服务交易的各项额度作出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控实施该等限制。双方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五)风险控制

1. 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财务公司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接口的安全测试,达到人民银行要求财务公司安全等级标准,并全部采用CA安全证书认证模式,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2. 财务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财务公司半年度财务报表将于半年度结束日后45日内、年度财务报表将于年度结束日后90日内提供给公司。

4. 公司对存放资金的风险状况开展动态评估和监督,财务公司将予以配合。

(六)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1年,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全面金融服务支持,在财务公司存款能够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表决资格的5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斌、韩建成、张向松、冯轶斌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公告编号:2025-025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隶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注册资本:100亿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财务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立了党委、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并按照决策系统、监督反馈系统、执行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董事会负责保证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且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财务公司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财务公司总体战略,审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指导财务公司信用、市场、操作和合规等风险建设,审议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报告,定期评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水平,以确保财务公司从事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对财务公司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拟定财务公司董事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及授权额度报董事会决定等。审计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会授权,对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并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程序,审查财务公司会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披露;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提议聘用、更换或解聘为财务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的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等。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财务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的有效履行。

信贷委员会由财务公司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涉及财务公司信贷管理的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规定;审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客户授信方案;审议各类信贷业务;审议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审议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方案及申请核销的各类信贷资产;审议与信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投资委员会由财务公司副总经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与投资业务相关的投资业务专家组成,负责审议财务公司投资实施方案;审议财务公司拟投资的基金公司名单;审议财务公司年度投资方案执行情况报告;审议与投资业务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财务公司设置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信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计划财务部、同业业务部、投融资业务部、结算业务部、清算代理业务部、风险控制部、审计稽核部十个内部职能部门。

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拟定财务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方面工作制度并组织执行;负责汇总、上报公司工作计划和总结,督促计划的执行,负责公司工作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综合性会议的会务组织及决定事项的催办,负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组织及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落实、督办会议决议;负责财务公司对外关系的协调与维护,负责财务公司协会相关事务;负责公司外来公文、资料、信件的登记、拟办、流转及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公司制发公文的核稿、编号及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公司公章、证照保管使用、保密、文书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报送、乘车证填发、报刊杂志订阅等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公司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备品、办公用品、日常办公经费报销、会议室管理、治安消防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固定资产购置、权证管理、实物盘点及处置工作等。

信息管理部负责拟定财务公司核心信息系统规划,牵头组织研究立项、审核报批及设计开发等工作;负责制订公司核心信息系统相关管理标准、操作规范、用户管理等制度;负责公司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公司核心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信息系统软硬件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负责组织公司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公司核心信息系统相关软件、硬件的维护和升级开发、实施等工作;负责组织公司核心信息系统的培训、咨询工作;为各业务部门运用外部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向监管部门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报表报告;协助各部门办理各应用系统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等。

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负责拟订党委、纪委、工会和共青团、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出国(境)、社会保险及工作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制度、办法,并组织和督促落实;负责拟订党委、纪委、工会和共青团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负责党委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落实、督办会议决议;负责党委、纪委、工会重要会议及活动的组织筹办和有关决定决议、重点工作、领导批示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思想宣传教育及统战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日常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工作,承担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的招聘、调配、选拔、任免、交流、培养锻炼、培训教育、辞职辞退、退休、考核评价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资格核准、任免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岗位设置、职工工资待遇及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职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技术(政工专业)职务聘任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统计、党内统计工作;负责职工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公司对各部门及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公司信访、稳定管理工作;负责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相关工作等。

计划财务部负责财务公司整体财务管理策略、政策和制度;负责财务会计核算,编制财务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并按时向监管机构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相关报表;负责财务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和对账工作;负责财务公司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工资薪金发放、负责公司税务管理、纳税申报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财务公司财务预算,并负责监控预算执行情况;负责财务公司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防范资金支付风险和降低成本;负责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管理和服务价格管理;负责对财务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议,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参与制定财务公司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建立财务公司固定资产卡片、台账,组织清查等工作;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相关会计资料,及时整改审计等各种检查提出的问题等。

同业业务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金融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制度办法,拟订、修订财务公司存放同业业务等制度办法;负责存放同业业务市场发展现状和趋势的研究分析,提出存放同业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存放同业业务预算,落实预算的执行,并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配合实施相关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提出合作金融机构建议名单;负责签订同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协议,办理新合作银行开户相关工作;负责向同业银行日常询价,提出存放同业业务方案和结算头寸调拨建议,办理存放同业业务审批;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存放同业业务;负责存款准备金头寸安排;负责签收、保管存放同业业务存款证实书,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存放同业定期业务解付等。

投融资业务部负责制订财务公司信贷类、担保类、票据类、投资类、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其他金融服务等业务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对集团及成员单位相关交易对手开展信用评级、综合授信等工作;负责对集团成员单位办理各项贷款、票据贴现、保理、法人账户透支、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票据承兑、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中间服务业务,票据转贴现、再贴现等业务,投资类业务;负责信贷、投资等业务的数据分析,做好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征信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银行各种报表报告的报送、宏观审慎评估等工作等。

结算业务部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结算业务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部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财务公司结算制度;负责管理成员单位在公司开立的账户,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代理开户成员单位收付款、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并对部分成员单位账户开展资金归集;负责管理财务公司结算头寸,确保资金支付;负责财务公司头寸资金、运用资金的调拨及信贷资金的划转;负责与开户银行银企直联、现金服务管理等相关协议签署准备工作;负责办理公司信息系统与银行系统银企直联相关手续,负责办理开户成员单位内部账户与银行账户归集挂接相关手续;配合有权执法机关按规定对结算业务进行查询、冻结、扣划及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结算资金支付;负责结算业务相关印章、凭证、系统密钥的管理;负责重要凭证、单据保管和出入库管理;负责结算凭证、账表整理、装订、保管;负责结算业务相关数据的采集、填制、报送工作,编制结算分析;负责审核开户单位提报的银行账户支付计划表,按要求向银行提报支付计划,做好开户单位银行账户支付计划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财务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吸收存款、资金成本提出年度预算建议等。

清算代理业务部严格贯彻执行财务公司各项制度,负责代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各项清算工作;提出铁路运输、国内铁路联合运输、国际铁路联合运输、境内铁路与香港铁路直通运输清算实施办法建议并组织实施;代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内铁路联合运输、国际联运、对港直通运输清算资金管理工作;代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清算业务;组织清算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实施工作;负责代理国际联运清算翻译工作等。

风险控制部负责制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审核其他业务部门草拟的涉及风险管理的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并提出建议意见,确保各项制度、办法符合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要求;组织研究、拟订公司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及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持续监控执行情况,及时预警、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对财务公司各项业务进行风险管理和合规性检查、牵头协调识别、评估、监测、控制或缓释财务公司业务涉及的各类风险;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持续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拟订并组织实施风险控制计划,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危机处理机制,组织财务公司资产分类工作,对财务公司资产质量进行动态监控,提出重大风险解决方案;负责财务公司合同和法律事务管理,做好格式合同库建设,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审查把关,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律师事务所并协调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等工作;组织实施案件防控工作,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定期分析确定案防工作重点;组织反洗钱相关工作,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按要求向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报表和报告;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和财务公司管理层报告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情况,并组织贯彻监管部门和管理层的相关要求;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秘书工作等。

审计稽核部负责制订内部审计和稽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审计稽核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公司审计和稽核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负责落实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相关决议,承担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负责督促内部审计和稽核及其他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负责完成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考核局及北京银监局等监管部门安排的工作等。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财务公司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 资金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关于结算管理、存款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与业务制度,各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结算管理

财务公司为规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风险,保证结算业务的规范、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人民币结算业务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线上“财务公司信息系统”提交指令或线下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财务公司制定严格的对账机制,成员单位可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实现网上对账,或通过在信息系统中打印账户对账单进行线下对账。

(2)存款管理

财务公司为加强人民币存款管理、规范公司人民币存款业务,依据《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存款业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对人民币存款业务的相关操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对存款人开销户进行严格审查,严格管理预留印鉴资料和存款支付凭证,有效防止诈骗活动;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额度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全面涵盖了财务公司自有贷款、委托贷款等信贷业务,构成了全面的信贷业务制度体系。财务公司实行统一授信管理,严格审核成员单位授信申请,切实执行授信尽职调查和授信审批制度,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险。

财务公司建立统一的授信操作规范,切实实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授信业务经风险控制部审查,信贷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通过、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放款。授信实施后,对各项影响偿债的因素进行持续监测,按期撰写书面贷后报告。

3. 会计核算控制

财务公司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具体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和财务公司实际,制定了《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操作规范,对会计核算流程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分工明确、责任分离,严格执行岗位不相容的相关规定;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准则执行,并执行必要的复核程序,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4. 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责任。财务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由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日常稽核或专项稽核。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 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已建立了功能完善、依法合规的管理信息系统。信贷、票据、资金交易、投资、财务管理、会计等业务均有相应业务操作系统支撑,系统设置符合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内控制度和业务制度的各项要求,能够对业务进行有效处理并能够及时依据相关制度更新信息系统。

信息科技工作日常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已建立了相关的制度体系,明确了外包服务商对信息系统软硬件进行运维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系统授权、客户端开通、用户和网盾受理流程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公司的生产网络和互联网进行了物理隔离,严格控制互联互通。交换机、路由器等关键设备均为双机备份。

6. 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为加强投资业务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操作规程》等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对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及操作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投资业务流程规范,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分离。年度投资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须按原投资计划审批程序,报经财务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后执行。在投资业务实施过程中,按照严格控制、相互监督原则确定交易权限,进行合法操作,严禁越权违规操作。投资产品持有期间,投融资业务部持续跟踪投资产品相关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产品价值变动、发行人重大经营事项和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变化等,如有对公司投资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事项,投融资业务部按需出具分析报告。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截至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未发生过董事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过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公司与财务公司首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在财务公司没有存贷业务。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放资金风险,切实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公司制定了《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放资金风险处置预案》,成立存放资金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管理部,具体负责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其经营情况,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六、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做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受到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五)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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