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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6: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废止〈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3,149.1231万元增加至24,410.3806万元,同时依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重点对《公司章程》中新增职工代表董事、调整审计委员会职责(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等条款进行修订,以保证《公司章程》符合最新证券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需要。此外,还修改了公司部分制度,以实现监事会改革后相关制度契合公司实际需要。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于2025年7月12日、2025年7月3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了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监事会改革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董大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志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志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董大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志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志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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