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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6:39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维权)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现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泽虹女士,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7,347,567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15.8057%。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系陈泽虹女士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竞得的原大股东西藏瀚澧所持有的追加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是2025年10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梁昭亮(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梁昭亮(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祝思颖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祝思颖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祝思颖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公司对祝思颖女士在任职期间内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珊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珊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陈珊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24层2404号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755 - 8320 0949

联系传真:0755 - 8320 3875

电子邮箱:ofc_board@renzhi.cn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陈珊女士:中国国籍,管理学学士,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超过10年的证券事务管理经验,曾任职于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加入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总监,现任证券总监兼任证券事务代表。陈珊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陈珊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梁昭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服务内容含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专项业务等),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祝思颖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陈珊女士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系改制成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2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5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04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2家

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0.81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忠英,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9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艳霞,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7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1996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上述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将根据2025年度审计范围、行业标准及市场收费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邀请选聘,根据邀请选聘结果,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满足继续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资质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服务内容含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专项业务等),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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