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4年,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置入其持有的江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100.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筹划资产置换暨控股股东承诺履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关于部分资产置换关联交易暨增加年度投资计划并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承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承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园园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负责人:杨承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承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园园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承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承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园园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5-070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上海赛领汇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9亿元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上海赛领汇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领汇鸿基金”)。公司首期实缴出资14,700万元。2017年2月,赛领汇鸿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2017年4月,经由基金合伙人会议同意,赛领汇鸿基金有限合伙人发生变更,北京赛领国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北京赛领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赛领汇鸿基金部分权益份额,即29.97%股份转让给上海秉原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秉原安股权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成为赛领汇鸿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2020年12月,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公司累计完成实缴出资共计49,000万元,占公司认缴出资额的100%。2024年8月,赛领汇鸿基金原工商注册存续期届满,因基金投资的部分项目未退出,根据《上海赛领汇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基金存续期延长1年。2025年8月,赛领汇鸿基金工商注册存续期届满,为保证基金合法正常运营,便于已投项目后续顺利退出,根据《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基金存续期延长3年。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1日、2017年2月17日、2017年4月5日、2020年12月11日、2024年8月29日、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产业并购基金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5-038)。
赛领汇鸿基金投资进展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2021年8月9日、2022年1月29日、2023年1月31日、2024年8月29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2021-062、2022-007、2023-00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5-026、2025-054)。
(二)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认购华泰大健康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苏豪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原“江苏汇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创投”)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江苏华泰大健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经工商备案登记,基金名确认为南京华泰大健康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大健康基金”)。苏豪创投根据《合伙协议》相关条款分两期缴纳了全部出资款1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12日、2017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参与认购华泰大健康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0)、《关于子公司参与认购华泰大健康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华泰大健康基金投资进展对公司的影响,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4年8月29日、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参与认购华泰大健康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5-026)。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和影响
根据赛领汇鸿基金、华泰大健康基金(以下简称“两支基金”)的管理人提供的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预计将影响公司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赛领汇鸿基金
2025年第三季度,赛领汇鸿基金所投项目上市,对基金估值产生较大正面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将赛领汇鸿基金计入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进行核算。公司根据赛领汇鸿基金财务报表调整其账面价值。2025年第三季度,赛领汇鸿基金账面价值变动增加公司利润总额9,314.29万元。
(二)华泰大健康基金
2025年第三季度,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华泰大健康基金已上市项目股价上升对基金估值造成影响,未上市项目整体估值相对稳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华泰大健康基金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根据华泰大健康基金财务报表相应调整其账面价值。2025年第三季度,华泰大健康基金账面价值变动增加公司利润总额491.58万元。
以上数据中对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影响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为公司财务部门预计数。上述两支基金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两支基金投资的标的估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未来预期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预计将影响公司损益。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5-069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于近期签署相关借款及对外担保合同,为其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无需另行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子公司为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2.32亿元的担保,均为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额度具体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经核实,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青海苏豪鼎创供应链有限公司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5.07.17-2026.07.1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信用证项下应付款项及有关费用,信用证垫款项下的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有助于促进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具有必要性。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决策和控制权,能够有效管理其经营活动,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子公司为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12.32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为8.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42亿元的16.66%。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5-067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A座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情请见2025年10月3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点:苏豪汇鸿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A座26楼
邮政编码:210001
传真:025-84691339
(三)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25年11月13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入场时间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25年11月14日14:00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770617
传真:025-84691339
联系人:李家兴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增加套期保值业务
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集团”)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弘业期货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苏豪控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同的关联交易3次,交易金额分别为44,999.29万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和9,884.11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资金、价格波动、交易对手违约、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基于实际经营需求,为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子公司江苏苏豪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中天”)拟通过弘业期货开展黄金和白银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产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抵御风险能力,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交易金额
苏豪中天拟增加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9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65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苏豪中天用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苏豪中天将通过弘业期货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境外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五)交易期限
苏豪中天拟开展的黄金和白银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其授权人组织实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办理与上述交易相关的一切必要事宜。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阅相关材料,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在关联方弘业期货账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或降低市场价格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为目的,有助于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子公司制定的相关管控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授权、交易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1)弘业期货为公司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子公司苏豪中天拟通过弘业期货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构成关联交易;(2)本次交易是基于实际经营需求,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或降低市场价格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为目的,有助于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子公司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弘业期货系公司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弘业期货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00022362N
成立时间:1995年7月3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3幢
法定代表人:储开荣
注册资本:100,777.777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6月30日,弘业期货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注:苏豪控股集团直接持有弘业期货27.33%股权,通过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弘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钟山有限公司和公司等间接持有24.25%股权,合计持有51.58%股权,为弘业期货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指标: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弘业期货(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1,169,936.96万元,负债总额为982,259.10万元,净资产为187,677.87万元。2024年1-12月,弘业期货营业收入287,578.56万元,净利润2,982.62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弘业期货(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1,076,117.58万元,负债总额为889,764.61万元,净资产为186,352.97万元。2025年1-6月,弘业期货营业收入32,253.32万元,净利润-360.56万元(未经审计)。
(三)履约能力分析
弘业期货业务开展正常,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核查,弘业期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子公司通过弘业期货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具体将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予以明确。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1)深度产业研究赋能精准风控
弘业期货深耕大宗商品领域多年,依托稳定高效的交易平台、专业服务团队及业内率先建立的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深度融合实体产业经验设计套保方案,精准应对行业风险,规避因认知偏差导致的策略失误。同时,凭借覆盖商品与金融期货的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在境内外、场内外市场积累丰富的大宗交易与套保经验,为全球行情研判提供智库级支持,显著提升风控针对性。
(2)高协同保障机制护航交易安全
作为专业金融服务机构,弘业期货在账户安全、异常处置流程上具备更高协同保障等级,同时提供专职研究员实时优化策略,显著提升紧急响应速度,降低操作风险。
(3)综合成本优化与模式创新
在严格遵循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的前提下,弘业期货可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手续费及服务方案,降低套保交易成本;通过期现结合策略平滑库存波动,并开发下游客户盘面采购等创新服务,增强供应链稳定性与客户黏性,提升市场竞争力。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或土地租赁情况,不涉及股权转让或管理层人事变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1.2024年12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苏豪控股集团进行资产置换,置入苏豪控股集团直接持有的江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100.00%股权,置出公司持有的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嘉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苏豪中嘉时尚有限公司”)54.00%股权、直接持有的江苏汇鸿瑞盈时尚供应链运营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苏豪瑞盈时尚有限公司”)55.00%股权,交易金额为44,999.29万元,相关交易已交割完成。
2.2025年7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苏豪中锦发展有限公司、苏豪中天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鸿浆纸有限公司拟通过弘业期货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减少因产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抵御风险能力,维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间内可滚动使用。
3.2025年9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苏豪中天拟以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中天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供应链”)的100%股权,按中天供应链股东全部权益9,884.11万元作价增资,对公司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在江苏省常州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苏豪控股集团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苏豪中天持有常州公司19.77%股权,相关交易暂未交割完成。
除上述交易外,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苏豪控股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业务风险分析
1.投机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业务若未严格遵循监管要求或管理制度,可能因期货头寸与现货交易数量不匹配或缺乏真实贸易背景,导致交易目的偏离套期保值,演变为投机行为,扩大市场风险敞口。
2.保证金风险分析
若资金规划不合理或动态监控不到位,可能导致保证金占用超出业务规模及风险敞口,造成流动性压力,甚至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此外,期货端价格剧烈波动时,若现货收益无法覆盖潜在亏损,可能引发保证金追缴风险。
3.价格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的有效性依赖于市场价格波动方向与预期的一致性。若市场价格走势与套保方向发生偏离(如卖出套保后价格持续上涨),可能导致期货端亏损,而现货端收益的补偿存在滞后性或幅度不足。此外,基差波动可能削弱套保效果,导致对冲不完全。
4.操作风险分析
业务执行中若未实现岗位分离或监督机制失效,可能因人为操作失误、交易指令错误或系统故障导致损失。此外,制度执行不力或合规意识薄弱可能引发违规交易或风控失效。
(二)风控措施
1.投机风险控制
苏豪中天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内部管理制度,仅开展以对冲价格风险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所有业务均基于实际经营需求,匹配真实贸易背景及现货合同,确保期货头寸数量与现货交易量严格对应。通过期现对冲机制设计,杜绝单向风险暴露。
2.保证金风险控制
苏豪中天将根据业务规模及风险敞口测算资金需求,制定严格的资金安排规划,确保自有资金充足且保证金占用上限与业务规模及风险敞口匹配。严格执行保证金限额管理,动态监控资金使用情况,避免过度占用影响现金流。通过现货收益与期货亏损的联动对冲机制,降低保证金追加风险。
3.价格风险控制
根据贸易商角色(买方/卖方)灵活选择卖出套保(锁定库存价值)或买入套保(固定采购成本),实现风险双向覆盖。强化基差管理,优化套保时点与仓位,减少价差波动对套保有效性的冲击。定期评估市场走势与套保策略匹配度,动态调整头寸结构。
4.操作风险控制
设立专职岗位分工(交易、风控、财务),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确保审批、交易、结算、风控等环节独立运作。建立多层级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合规检查与业务培训,提升人员专业能力与风控意识。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套期保值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苏豪中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避免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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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5-068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承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江苏苏豪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中天”)结合实际经营需求,拟针对与自身业务相关的品种,以自有资金通过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货”)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同意苏豪中天在弘业期货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9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65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明毅、董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7)。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更名及决策取消监事会等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制度标题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