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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5: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4年收购陕煤集团子公司陕煤电力股权,收购价格以202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且经陕煤集团备案的陕煤电力评估净资产值1,770,413.17万元为依据确定,收购陕煤集团持有的陕煤电力88.6525%股权的价格为1,569,515.221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收购协议约定,已经支付全部股权价款的50%,且陕煤电力已经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购构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期陕煤电力已经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同时公司对2024年第三季度比较财务报表及以前年度比较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福堂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公司负责人:张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福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福堂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8日,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结构调整情况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精神,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事项之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共分为十二章二百二十八条。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适应《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二)删除“监事”相关条款及描述,将部分条款涉及的“监事会”描述统一修订为“审计委员会”,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会的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三)进一步细化股东会、董事会职权,将股东提案权的持股比例由“3%”调整为“1%”。

(四)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专节。

(五)其他结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做出的适应性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对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编号、数字大小写、标点符号、目录等进行了适应性调整,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事宜,上述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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