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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5:39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平、总经理夏有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玲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玲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茅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玲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2025-022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废止,并对应修订《公司章程》,详细修订情况请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变更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保持公司治理制度规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致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制定了部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制定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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