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备注:因公司2025年6月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进行了调整计算。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金利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邵磊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3、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李梦思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4、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股本236,627,9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2,058,152.3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本47,325,59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3,953,55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公司已于2025年6月10日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忠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丕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雪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忠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丕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雪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5- 04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10月2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董事李梦思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忠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本次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手续。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后,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确认。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经独立董事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6.01回购股份的目的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事项,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3元/股(含),该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结合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现金分红、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3元/股(含)的条件下,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47,180股至2,411,96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97%至0.8494%。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现金分红、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公司预期目标,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若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③若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以下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7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2)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业务;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5- 045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10月2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家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间内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匹配公司后续发展需要,满足新阶段的审计需求,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后,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确认。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5- 047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鉴于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但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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