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债券代码:242471 债券简称:25渝水01 债券代码:242472 债券简称:25渝水02 债券代码:113070 债券简称:渝水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期初和上年同期数据。
(一)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人民币354,478,587.03元收购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渝江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签署相关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办理支付相应的交易价款、股权过户、登记等相关事项(详见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重庆渝江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一阶段付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工作。
2.经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同意公司受托管理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东自来水)77.8088%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北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东北自来水)100%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渝东南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东南自来水)90.2665%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水资源)56.2239%股权及对应部分股东权利,受托管理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受托管理期间,若渝东自来水、渝东北自来水、渝东南自来水、渝水资源供水资产以任何形式注入本公司,则协议自动终止)。渝东自来水、渝东北自来水、渝东南自来水、渝水资源每家受托管理费用分别为20万元/年,合计为80万元/年。(2)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受托管理重庆石柱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及持有的石柱县双庆水厂、下路水厂及相关供水业务(以下简称石柱水利托管厂(所)),受托管理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受托管理期间,若石柱水利托管厂(所)以任何形式注入本公司,则协议自动终止),受托管理费用10万元/年。(3)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重庆水投原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及持有的万盛经开区双坝水厂及相关供水业务(以下简称原水公司托管厂(所)),受托管理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受托管理期间,若原水公司托管厂(所)以任何形式注入本公司,则协议自动终止),受托管理费用10万元/年。前述受托管理费合计为100万元/年,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签署相关协议和按协议约定开展相关管理工作(详见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管理股权及厂(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8)。截至公告披露日,交易各方已签署渝东自来水、渝东北自来水、渝东南自来水、渝水资源等公司股权托管协议及石柱水利托管厂(所)委托管理协议,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受托管理渝东自来水、渝东北自来水、渝东南自来水、渝水资源等相关公司股权及石柱水利托管厂(所)。
3.经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1521%股权,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为36,364.14万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公开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截至公告披露日,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1521%股权已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如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峻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567,312.96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569,690.40元。
公司负责人:郑如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峻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郑如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峻宏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5-08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债券代码:242471 债券简称:25渝水01
债券代码:242472 债券简称:25渝水02
债券代码:113070 债券简称:渝水转债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污水处理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拟以总计人民币151,917,260.00元收购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建设的井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土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同的交易的累计金额:自2025年3月5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至本次关联交易拟发生前,新增收购类交易2次,交易金额40,830.35万元;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除收购类交易外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按绝对值统计为19,924.9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共同投资类交易1次,交易金额24,500.00万元;受托管理股权及资产关联交易1次,交易金额300万元;加上本次拟收购交易金额15,191.73万元,累计金额占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10,855.21万元的5.89%。除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存在的相关交易外,本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不存在资产收购类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提升公司污水处理服务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重庆的市场优势,本公司拟由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以总计人民币151,917,260.00元收购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建设的井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土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以下简称标的)。本次收购通过自筹资金按协议约定分期支付交易款项。本次收购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投资方向。
本次收购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污水处理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表决时,郑如彬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其余6名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自2025年3月5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至本次关联交易拟发生前,新增收购类交易2次,交易金额40,830.35万元;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除收购类交易外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按绝对值统计为19,924.9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共同投资类交易1次,交易金额24,500.00万元;受托管理股权及资产关联交易1次,交易金额300万元;加上本次拟收购交易金额15,191.73万元,累计金额占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10,855.21万元的5.89%。除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存在的相关交易外,本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不存在资产收购类交易。综上所述,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按照国资监管规则及内部规章制度完善企业产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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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截至目前,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849,160,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2%,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其同时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54.9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为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拟收购污水处理项目关联交易的标的为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建设的井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土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计4项,评估价值378.54万元,其中3项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评估价值335.10万元;1项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但尚未过户。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共计1项,评估价值1,370.33万元,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但尚未过户。
上述尚未取得土房权证的资产,转让方正在按相关规定办理土房权证。本次收购后,相关标的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均为受让方享有。对收购项目尚未取得土房权证的资产,转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所涉资产具有合法和完整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资产权属瑕疵产生争议或纠纷的,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受让方因此而受到损失,则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追偿,转让方有义务赔偿由此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除此之外,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1)井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位于沙坪坝区井口镇南溪村双漩子社,由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投资建设,总投资额14,242.68万元,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完工投运后于2024年5月由受让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租赁运行至今。该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类标准,截止目前该项目生产运行状态正常。
(2)土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向家坪村,由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投资建设,总投资额2,282.70万元,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完工投运后于2024年4月由受让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租赁运行至今。该项目在原有一、二期设计规模10万立方米/日的基础上增加高效沉淀池处理工艺,出水水质稳定达到梁滩河DB50标准,截止目前该项目生产运行状态正常。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次交易的两个污水处理项目作为转让方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的建设项目进行核算,未计提的折旧、摊销或减值准备,不属于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无单独的财务报表。以下是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未经审计的账面价值:
井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
土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值为154,616,144.12元,负债评估值为2,698,884.12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51,917,260.00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拟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为151,917,260.00元。具体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井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土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
本次交易由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委托重庆汇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备案)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重庆汇丰评报字(2025)第55105号、重庆汇丰评报字(2025)第55106号)。本次评估在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假设的前提下,以2025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根据前述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值为154,616,144.12元,负债评估值为2,698,884.12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51,917,260.00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交易拟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为151,917,260.00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1.井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的账面净值为142,426,846.89元,评估净值为130,819,610.00元,评估减值11,607,236.89元。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评估资产已经投运,但资产账面价值尚未计提折旧,本次评估根据已使用年限和实际情况考虑相应成新率后,固定资产形成评估减值;虽该项目评估范围内的土地随征地成本逐年上涨形成评估增值,但增值额较固定资产减值额小,最终该项目评估结论形成评估减值。土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账面净值为22,827,003.59元,评估净值为21,097,650.00元,评估减值1,729,353.59元。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评估资产已经投运,但资产账面价值尚未计提折旧,本次评估根据已使用年限和实际情况考虑相应成新率后形成评估减值。
2.本次交易标的由重庆汇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备案)进行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已根据国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取得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评估方法、参数选取、具体计算过程合理,评估报告的格式符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要求,报告要素齐全、内容完善,评估报告结论合理。
本次关联交易以评估价格为定价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根据拟签订的《资产重组(出售)协议》,交易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
乙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受让方)
2.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定价以重庆汇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对标的进行评估所确定的价值作为本次交易价格基础确定。即资产评估值为154,616,144.12元,负债评估值为2,698,884.12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51,917,260.00元。其中:井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30,819,610.00元,土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1,097,650.00元。
3.支付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标的转让价款分二次付清。
在协议生效后,待甲乙双方签署标的移交表、办理完毕资产负债移交手续和实物资产及生产运营移交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转让价款的97%;在办理完毕标的相关环评、施工许可等建设资料移交和资产权属证明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3%。上述全部款项最迟不晚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4.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资产负债移交日。由双方共同派员组成资产负债清查盘点及移交工作小组,负责对移交日标的资产负债进行清查盘点并移交。此外,甲方承诺对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转移登记等法律和行政手续提供必要的协作和配合;将及时有效地完成与转让标的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移交,以保证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转让行为合法有效完成。
5.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负债移交日期间净资产变动安排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负债交割日,转让资产及相关债权债务变动引起的净值变动归甲方享有或承担。
6.人员转移
本次标的交易时,甲方在各污水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将同步转移给乙方,乙方同意接收相关人员,并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建立劳动关系并负责相关人员的工资等费用(执行乙方薪酬福利、员工管理等相关制度)。甲方和乙方将互相协助尽快完成相关人员劳动关系的转接手续。
7.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2)甲乙双方取得本关联交易事项批准手续;(3)该项目污水处理量纳入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财政结算体系结算。
8.税费承担
在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分别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9.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拟按公允价值收购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两个污水处理项目,有利于减少公司与实际控股股东之间同业竞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巩固公司在重庆市的污水处理服务市场竞争优势,且收购上述污水处理项目是保障水质安全达标排放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本次交易的两个污水项目均可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排水特许经营权的批复》(渝府〔2007〕122号)的规定纳入重庆市财政局向公司采购污水处理服务的价格核定和结算体系。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价格核定暂行办法》(渝财环〔2024〕8号)文的规定,纳入重庆市财政局向公司采购污水处理服务的价格核定和结算体系的污水处理项目其合理利润将按项目净资产的6.6%进行核定。基于上述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核定原则,在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外部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该等污水处理项目资本金收益率为6.6%。
(三)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人员安置情况:本次标的交易时,转让方该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将同步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接收相关人员,并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建立劳动关系并负责相关人员的工资等费用(执行受让方薪酬福利、员工管理等相关制度)。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互相协助尽快完成相关人员劳动关系的转接手续。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收购重庆水务环境集团相关污水处理项目的关联交易已于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七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污水处理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郑如彬先生已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重庆水务环境集团按照国资监管规定及内部规章制度完善有关手续。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重庆水务环境集团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均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不存在针对已收购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按期足额支付了相关款项;
(三)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5-078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债券代码:242471 债券简称:25渝水01
债券代码:242472 债券简称:25渝水02
债券代码:113070 债券简称:渝水转债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如彬先生主持,公司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孙明华董事、张智董事、傅达清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其余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房地产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江北区建新西路4号房地产,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为17,429.52万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开挂牌转让的有关事宜。
二、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关联交易议案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孙明华女士已回避。
同意公司与中法水務投資公司按持股比例共同增资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4,000万美元,公司以等值2,000万美元的人民币出资(按照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官方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计算),并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应增资款项、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工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污水处理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关联交易议案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郑如彬先生已回避。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收购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井口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土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本次交易定价以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所确定的价值为基础确定,即资产评估值为154,616,144.12元,负债评估值为2,698,884.12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51,917,260.00元。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为151,917,260.00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拟收购污水处理项目的关联交易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5-079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渝水01
债券代码:242471 债券简称:25渝水01
债券代码:242472 债券简称:25渝水02
债券代码:113070 债券简称:渝水转债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自来水公司)拟将其名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4号的房地产(名义负2层、负1层、6-12层,以下简称拓展大厦)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售,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上述房产的评估值共计17,429.52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
●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聚焦主业,同时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市自来水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拓展大厦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联交所)进行转让。本次交易拟以评估价值17,429.52万元作为联交所挂牌转让底价,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交易对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目前的挂牌条件判断,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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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房地产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江北区建新西路4号房地产,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为17,429.52万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开挂牌转让的有关事宜。
(三)依据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判断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4号的房地产(名义负2层、负1层、6-12层)。交易标的类型为非股权资产(房产及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