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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07:22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浩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金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燃料”)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的数量累计不超过24,130,684股,占公司总股本(1,206,534,201股)的比例不超过2%。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编号:2025-007)。

截至2025年10月11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浙能燃料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增持数量未达到本次计划增持数量的50%,浙能燃料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进展暨增持时间过半的公告》(编号2025-03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浩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金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浩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金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董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浩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金平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5-042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孙永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永浩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工会《关于推选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函》,公司职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选举孙永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孙永浩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永浩先生已按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应包含职工董事,以保障职工依法参与公司治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原董事孙永浩先生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符合法定人数,完善治理结构,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启动职工董事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8日接到公司工会《关于推选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函》,经公司职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选举,由孙永浩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代会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永浩先生,1977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历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管理一级职员、财务部主管,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浙江省成品油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书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5-041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董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傅维钦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废止并重新制定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修订《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修订《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修订《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修订《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修订《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废止并重新制定《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废止并重新制定《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废止并重新制定《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废止并重新制定《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和林群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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