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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05:15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桂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桂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桂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桂华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桂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东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桂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桂华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5-030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在本次注册发行方案内,办理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注册和发行规模: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金额需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金额以实际发行为准。

(二)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三)发行利率:将视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发行时参照实际市场利率。

(四)发行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六)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七)偿债保障措施: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资金来源,并建立偿债管理计划,保障到期偿付。

(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务、银行间市场债务、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等。

(九)主承销商:通过融资服务平台竞价规则选定。

(十)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通过选聘或直接委托选定。

(十一)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十二)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情况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事宜,在该议案获得股东会通过后,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公司债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签署与公司债券注册、备案、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与登记等)。

(3)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取消发行、注销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选择并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如需),签署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需)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需)。

(5)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6)办理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5-031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3日15点1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3日

至202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8)。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5: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8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8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徐婷婷、李沛鋆

联系电话:0771-4851348

传真:0771-4852458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绿城水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5-028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其中,何焕珍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委托出席董事2人(独立董事曾富全先生、邓炜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何焕珍女士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聘请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2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2025-03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如下:

1.注册和发行规模: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金额需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金额以实际发行为准。

2.发行期限:每期不超过270天,2年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滚动发行。

3.发行利率:将视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发行时参照实际市场利率。

4.发行方式: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市场投资者。

6.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7.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证券交易所市场债务、银行间市场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8.主承销商:通过融资服务平台竞价规则选定。

9.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通过选聘或直接委托选定。

10.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11.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情况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事宜,在该议案获得股东会通过后,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处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申请办理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及备案等手续,签署与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备案、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上市与登记等)。

(3)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取消发行、注销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选择并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如需),签署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需)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需)。

(5)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6)办理与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3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2025-029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致同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公司以公开方式选聘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项与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6年8月3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3层301

首席合伙人:万奇见

截至2024年末,北京国富合伙人48名,注册会计师28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0人。

北京国富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6,067.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564.4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5.59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家,收费总额102万元,主要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度年末,北京国富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177.9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北京国富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国富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北京国富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除行业协会外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2024年末北京国富281名注册会计师中,3名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受到行业协会训诫各1次,其他从业人员未受到行业协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野,201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2020年11月开始在北京国富执业,现为合伙人;拟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雷,1995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30年。2020年8月开始在北京国富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宇,2010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3年。2020年11月开始在北京国富执业,现为合伙人;拟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3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3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相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下降4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截至2024年度已连续为公司提供6年审计服务。致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度,致同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致同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同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南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以公开方式选聘,拟聘任北京国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致同、北京国富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国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质,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业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国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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