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玉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延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少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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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1.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4亿元,同比降幅1.14%。其中,汽车技术服务业务实现收入27.49亿元,同比增幅5.62%,公司始终聚焦核心主业,完善区域市场高效协同体系,在汽车行业市场竞争持续加剧、“价格战”沿产业链向前端传导的压力下,实现业务稳健增长;装备制造业务实现收入2.75亿元,同比降幅39.70%,主要原因是公司为持续提升业务能力,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速推进产品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主动退出部分缺乏竞争力的专用车业务。
2.2025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亿元,同比增幅1.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5亿元,同比增幅3.41%。主要原因是公司将高效与精益化管控深化为企业内生动力,经营质效持续提升。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检”)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2025年5月,中国中检下属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持有的中认车联网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认车联网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由于公司与中认车联网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中国中检控制且该控制为非暂时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处理,并追溯调整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9月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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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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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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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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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延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少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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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203,474.4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1,207,885.50元。
公司负责人:周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延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少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玉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延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少萍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25-047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汽研”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重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本次会议由周玉林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汽研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2025年前三季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汽研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9)。
三、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并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汽研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四、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匹配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修订并新制定相关制度。其中:《中国汽研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国汽研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汽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国汽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部分制度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二个解锁期部分解锁的议案》,同意对33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173,21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该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根据《中国汽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和《中国汽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约定,从2025年9月21日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二个解锁期,2024年公司业绩和3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要求,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汽研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二个解锁期部分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六、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王镭同志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七、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征收公司北京昊宇园区部分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汽院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昊宇园区”部分房屋及其附属物因当地政府进行棚户区改造被征收拆迁。
八、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汽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52)。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25-048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汽研”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重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丹主持,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汽研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信息与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符的情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实施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二个解锁期部分解锁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解锁除已调动、离职的30名及5名暂不解锁的激励对象外,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授予的其余331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中国汽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和《中国汽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中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解锁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3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173,21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25-049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母公司会计报表(未经审计)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55,454,481.30元。为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03,054,88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305,488.7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06%,在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决策范围内,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实施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5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编号:临2025-050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25,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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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125,7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125,700股。减少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04,180,587.00元减少至1,003,054,887.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004,180,587股减少至1,003,054,887股。详见“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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