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爱股网 > 股票新闻 > 正文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6:58

■■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兴华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后,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信息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人员信息: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业务规模:经审计2024年总收入217,185.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中审众环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中审众环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肖文涛

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亚东

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建兵

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钟建兵,其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年报审计、改制审计及清产核资审计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曾任证监会发审委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审核委委员。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肖文涛、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亚东、项目质量复核人钟建兵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35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事务所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已连续多年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5年度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兴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各项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请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4日

至2025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2、3.02、3.0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本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5幢6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5幢6层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钱龙宝

电话:0512-57606227

传真:0512-57606496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森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委托出席1名。独立董事何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郭春然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玉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森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

热门新闻

>>>查看更多:股市要闻 内参消息 实时内参 财经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