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应不迟于2025 年 11月 11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30前。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徐慧镕、林晓虹
联系电话:0591-83367773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5-05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0月24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青山纸业)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5.99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5.99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元。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9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238,067.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2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超声波制浆技术产业化进程缓慢及近年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处于停滞状态。2022年10月25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公司中止原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食品包装原纸技改工程项目”的实施,并将募投项目变更为“碱回收技改项目”和“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0月25日,公司原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及拟变更募投项目计划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具体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其中公司已于2022年11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195.76万元。
3.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情况
由于“退城入园”相关的搬迁补偿方案迟未获批及五个口服固体制剂品种委外研发受挫等原因,“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进展缓慢。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对“水仙药业风油精车间扩建及新建口固车间和特医食品车间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17.90亿元,募集资金余额(含收益及利息收入)合计为6.12亿元。若加上截至2025年11月12日实现的收益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余额(含收益及利息收入)合计为6.13亿元,累计实现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3.52亿元。
(五)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六)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5.99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青山纸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5年6月 15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施行前,青山纸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现金管理产品存在期限较长的情况,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督促公司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的种类、期限、金额,应当符合最新监管要求,避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青山纸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事项无异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经营层将跟踪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投资,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0月24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青山纸业)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生产运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含子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11.33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生产运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含子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11.33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生产运营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有效期内和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含子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11.33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现金管理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谨慎选择发行主体及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发行的产品。
2.持续跟踪,识别风险。在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资金运作情况,及时报告投资品种收益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因素,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周转所需资金。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投资,主动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5-04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11日发出通知,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及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保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同时,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10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含职工监事)五人的监事职务将自然免除。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10月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规则》(2025 年10月修订)。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年10月修订)。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10月修订)。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10月修订)。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10月修订)。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10月修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10月修订)。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 年10月修订)。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10月修订)。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 年10月修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生产运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生产运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含子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11.33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5.99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及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因技术进步,淘汰、更新、改造、拆除及安全管理需要,公司部分资产已被新产品替代淘汰,且无转让、拆除零部件利旧、厂家回收等价值,同意公司按规定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本次拟报废资产747项,固定资产原值66,082,192.25元,已提折旧56,326,326.49元,已计提减值准备4,977,146.88元,净值4,778,718.88元,其中:机器设备735项,原值63,838,061.94元,已提折旧54,382,256.53元,已提减值准备4,877,146.88元,净值4,578,658.53元;房屋及建筑物12项,原值2,244,130.31元,已提折旧1,944,069.96元, 已提减值准备100,000.00元,净值200,060.35元。本批次固定资产报废将影响公司2025年利润减少4,778,718.88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积极顺应环保政策导向,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环保基础设施配套,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项目总投资为6,304.5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5年11月12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以上第(二)至(七)及第(十五)(十六)(十八)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5-04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11日发出通知,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同时,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10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含职工监事)五人的监事职务将自然免除。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年10月修订)。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年10月修订)。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10月修订)。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生产运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生产运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含子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11.33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5.99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及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因技术进步,淘汰、更新、改造、拆除及安全管理需要,公司部分资产已被新产品替代淘汰,且无转让、拆除零部件利旧、厂家回收等价值,公司按规定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本次拟报废资产747项,固定资产原值66,082,192.25元,已提折旧56,326,326.49元,已计提减值准备4,977,146.88元,净值4,778,718.88元,其中:机器设备735项,原值63,838,061.94元,已提折旧54,382,256.53元,已提减值准备4,877,146.88元,净值4,578,658.53元;房屋及建筑物12项,原值2,244,130.31元,已提折旧1,944,069.96元, 已提减值准备100,000.00元,净值200,060.35元。本批次固定资产报废将影响公司2025年利润减少4,778,718.88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规定,报废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
为积极顺应环保政策导向,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环保基础设施配套,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项目总投资为6,304.5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5年11月12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0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5-05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建设项目名称: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为6,304.5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过程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一、项目建设概述
(一)为积极顺应环保政策导向,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环保基础设施配套,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青山纸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项目总投资为6,304.5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二)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意义
该项目是公司有效落实环保政策、实现“增产不增污”目标的必然举措。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大幅提高污水处理厂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和污水排放标准,能够充分应对新增产能带来的水质压力,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流域环境质量。这不仅有助于支撑企业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还能为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青山纸业厂区内,无需新增地。
(三)建设规模及技术方案
1.建设规模
青山纸业在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进行技改,改造扩建后污水设计处理量为5.0万m3/d。
2.技术方案
工艺技术方案采用“分质分流预处理、强化生化处理、新增深度处理”的技术路线和思路。改造后采用“混凝初沉+A/O+复合絮凝+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预留)”的工艺处理方案。出水水质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总氮指标从严执行DB35/1310-2013表1规定的限值。
(四)建设内容及工期
1.建设内容
(1)新增设备设施主要有双曲面搅拌器、絮凝剂加药罐、潜水搅拌器、可提升管式曝气器、射流曝气器、刮吸泥机、臭氧发生器系统、曝气生物滤池滤板、生物除臭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新增主要构(建)筑物有快混池、中间水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臭氧发生房、高低压配电间、生物除臭装置、综合楼等;
(3)改造利用现有构(建)筑物有沉砂池、初沉池、缺氧池、1#好氧池、2#好氧池、1#复合絮凝沉淀池、2#复合絮凝沉淀池等。
2.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1.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6,304.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13.30万元(土建工程费1,817.60万元,设备购置费3,432.00万元,安装工程费363.7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04.44万元;基本预备费180.53万元;建设期利息106.30万元。
2.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六)项目可行性研究
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对本次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论证,认为:本项目基础条件较好,技术方案先进,项目建成后,实现企业污水处理厂技术装备升级,提高污水处理厂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可靠性,消除安全隐患,使污水处理的排放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标准的目的,从而大幅度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可有效减轻水环境的污染,降低对水域的影响,降低对环境的排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地区和企业的发展规划,综合评价本项目技术方案可行,投资节省,具有较好的环保效益。
四、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是公司有效落实环保政策、实现“增产不增污”目标的必然举措,有利于公司大幅提高污水处理厂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和污水排放标准,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规模效益的提升,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2、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生产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大幅提高污水处理厂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和污水排放标准,有利于公司规模效益,综合竞争能力及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技改项目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项目建设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建设过程及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 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5-04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等公司治理制度修订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含职工监事)五人的监事职务将自然免除。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票,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股份总数由2,253,255,047股减少至2,240,826,747股,注册资本由2,253,255,047元减少至2,240,826,747元。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同时,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主要修订要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原公司章程第八章监事会全章节删除,设置审计委员会,原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二)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公司股份总数由2,253,255,047股减少至2,240,826,747股,注册资本由2,253,255,047元减少至2,240,826,747元。
(三)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等规定。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确定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等。
(四)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规定。一是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二是修改股东会代位诉讼等相关条款,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五)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规定。一是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是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规定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三是完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完善独立董事职责等条款。
(六)补充完善第八章第二节“内部审计”、第十章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等章节的条款内容。
(七)整体结构调整及部分词语、条款表述、序号修改,如:根据《公司法》规定,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同种类股票”修订为“同类别股票”、“发行的股票”修订为“发行的面额股”、原章程第七条顺延为第八条、删除原章程第十章 劳动人事制度等。
除本次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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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至第4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5项至第11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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