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5-053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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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0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琛
电话:0728-6402068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的所有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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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5-051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以邮件、电话、微信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10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一一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鹰资本”)、股东黄鹏斌先生联合送达的《关于提请召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董事的请求函》。两位股东共同提名刘会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尽快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云鹰资本持有公司106,821,8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6%;股东黄鹏斌先生持有公司104,118,9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2%,上述两位股东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8%,具备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补选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对补选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无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结合股东《请求函》的合法提请及提名委员会的审查结论,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号)。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5-052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辞任的情况
2025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常务副总裁陈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常务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号)。
二、公司股东提名的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一一广州云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鹰资本”)、股东黄鹏斌先生联合送达的《关于提请召开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董事的请求函》(以下简称“《请求函》”)。
《请求函》表示,鉴于陈江先生已辞职,为保证公司内控合法合规,董事会运作正常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上述两位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共同提名刘会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尽快组织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从主体资格来看,股东云鹰资本持有公司106,821,8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6%;股东黄鹏斌先生持有公司104,118,9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2%,上述两位股东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8%,具备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查股东提名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股东提交的刘会平先生的履历等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刘会平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刘会平先生的任职资格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会相关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会平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会平先生简历:
刘会平先生,男,197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铁建设集团项目技术负责人、珠海市中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市龙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辽宁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会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6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审计实际需求,为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在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公司设立招标小组和评标委员会,委托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有限公司先后采用公开招标及谈判采购等招标形式确定中选供应商,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09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首席合伙人:童益恭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叶瑜先生,现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七部副总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1993年加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主持上市公司、IPO及大型省属国有企业审计,熟悉上市公司及国资监管政策,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在制造业、电子信息技术等行业有丰富的审计实践。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敏女士,现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7年加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主持上市公司企业审计、IPO及大型省属国有企业审计,熟悉上市公司及国资监管政策,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在制造业、电子信息技术等行业有丰富的审计实践。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婷婷女士,现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3年加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上述人员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所需工作时间、审计人员配备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最终通过谈判采购确定年度审计费用,最终确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收费(含税)共计1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4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审计实际需求,为保障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在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后,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公司设立招标小组和评标委员会,委托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有限公司先后采用公开招标及谈判采购等形式确定中选供应商,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要求,指导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价项目和评分标准,对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根据谈判采购结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标单位即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6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4点45 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3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2日
至2025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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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福日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6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4.4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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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12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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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6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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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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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旗下所属公司(公司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2026年公司对所属公司担保的总额预计将达74.45亿元,预计将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总资产的30%,且部分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董事会今后在审议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的3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所属公司提供担保,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均须逐次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由此将可能造成公司股东会的频繁召开,不利于会务精简和提高融资时效。
为简化公司会务,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就涉及前述条件的担保事项继续向股东会提出申请,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对所属公司所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各所属公司所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借款、项目贷款、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履约保函、贸易融资额度、银行承兑汇票等),额度上限为74.4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所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7.95亿元),授权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照有关规定的额度履行审批程序和公告义务。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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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各所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内部可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担保额度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所属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所属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福日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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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诺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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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诺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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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福日中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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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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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福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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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东莞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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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圳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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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所属公司及各所属公司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深圳市迅锐通信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旗开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梁立万、黄晓玲分别持有迅锐通信39.2%、9.8%股权,梁立万、黄晓玲已将其持有的迅锐通信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支持所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部分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可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4332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7.9332亿元,担保余额为264,750.89万元, 分别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28.97%、159.81%,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