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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6:28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苏州辰瓴光学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45%股权,同时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30),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仍在推进中,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择机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择机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玉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晓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楠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玉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晓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玉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晓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楠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58 证券简称:哈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1、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现任监事自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监事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2、《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将“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新增独立董事专节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删除原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

4、其他主要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不影响实质内容的修改不再一一列示,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索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后内容相应调整。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生效施行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作废;《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生效施行后,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作废。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相应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章程修订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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