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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06:52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新能 公告编号:临2025-085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新能”、“公司”)将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矿业”或“标的公司”)9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予浙江卧龙舜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舜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审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渡期间

根据公司与卧龙舜禹签订的《股份出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过渡期为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的期间,本次交易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结合标的资产的交割情况确定本次交易过渡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股份出售协议》约定,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实现盈利、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增加的,则盈利和净资产增加部分由上市公司享有;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发生亏损、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的,则亏损及净资产减少部分由卧龙舜禹承担。

三、标的资产过渡期间审计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的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专字【2025】第510008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本次交易过渡期间,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3,412,909.45元,未发生亏损,亦未发生其他导致净资产减少的情形,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内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

特此公告。

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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