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祖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建忠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祖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建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祖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建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祖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建忠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祖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建忠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祖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建忠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威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1日送达全体董事,于2025年10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建波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予以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20.17元/股调整为20.0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张振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10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并以20.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2.9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张振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将原《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议事规则》,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相关职责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
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将原《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更名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相关职责等内容。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议事规则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次调整仅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职责进行调整,其成员数量、任期规定等不变。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表述同步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不再另行履行审批流程。此次调整旨在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与决策过程中,推动公司向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20.17元/股调整20.07元/股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9)。
3、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4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式及结果
派息时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P0-V=20.17-0.1=20.07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20.17元/股调整为20.07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认为:公司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0月22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2.9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9,840.1360万股的0.08%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0.07元/股(调整后)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10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并以20.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2.9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9)。
3、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4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20.17元/股调整为20.07元/股。
除前述内容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10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0.07元/股,向3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2.9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10月22日
2、预留授予数量:22.9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9,840.1360万股的0.08%
3、预留授予人数:36人
4、授予价格:20.07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及/或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或上述规定发生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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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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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2日,以20.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授予22.9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获授预留部分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无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因此,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进行测算。预留授予的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6.95元/股(公司预留授予日收盘价为2025年10月22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7192%、16.9741%、15.7086%(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4789%、1.5011%、1.5332%(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收益率);
5、股息率: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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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的情形;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预留授予日)》;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三)《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6,529,618.88 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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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应计提坏账准备29,203,077.2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按预期信用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326,541.6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36,529,618.88元,将导致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36,529,618.88元。本次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均未经会计师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