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姚致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姚致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47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姚致清、李亚萍、曹朝阳、陆健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长助理、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4,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00,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48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56,267.85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46,077.43元。截至 2025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019,596.78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6,195,487.49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整体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4,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00,000.00元(含税)。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五、其他说明
鉴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