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7日
至2025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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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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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4日 9:00-11:30,13:00-16:00 之前,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0月24日 16: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6:00 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
证券部联系电话:021-69178431
联系人:张柳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10-11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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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6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同时,废止《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包秀银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同时,废止《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同步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前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同时,《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均相应删除。
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制作《章程修正案》。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名称变更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对其同步修订,对《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步修订。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与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备案等手续。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同步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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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